今天你节水了吗?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贯穿一条主线,推进五大任务,办好两件大事,深入推进“2025年六个行动”中的节水行动,践行节水优先方针,3月27日,托县法院联合自治区水利厅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进园区、进企业等系列宣传活动。
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张炜,托县县委常委、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徐大伟,自治区水利厅工会主席、离退处处长孙波,自治区水利厅水政处处长谢疆,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副处长翟进,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潘英华,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副局长云继征,呼和浩特市中院民三庭副庭长王璐,托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秀梅,托县水务局副局长曹广明,水利部牧区水利科学研究所室主任王健等同志出席活动。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张炜,托县县委常委、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徐大伟分别进行了致辞,并宣布活动正式开始。
在托县文化广场,现场嘉宾共同观看公益广告和短视频,托县法院干警及各单位宣传工作人员共100余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设置法律咨询台等方式,围绕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水经济等方面向群众传播守水护水理念,呼吁大家珍惜水资源、保护水资源,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随后,各单位人员前往位于托县经济开发区的内蒙古久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参观年产100万吨乙二醇项目节约集约用水工艺和先进节水技术。
参观结束后,与会嘉宾在托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召开“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助企节水行动交流座谈会。会上,自治区水利事业发展中心与托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共同签订助企合作协议,观看涉水政策解读视频,与会人员围绕涉水企业情况进行交流发言。
3月27日下午,与会嘉宾赴内蒙古水利法治文化教育基地(托县法院环境资源保护法庭)进行参观调研,并观看了CCTV—12《法治深壹度》栏目报道的托县法院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节目《依法治水 共护黄河》第二集《还耕复林》和中国法院网播出的《中国法院“二十四节气”——大暑·司法护佑土默川平原上的璀璨明珠》。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托县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深化新时代水资源司法保护工作,依法严惩破坏水资源、水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加强生态保护法治宣传,凝聚社会法治共识,为生态筑起法治屏障,用司法力量守护祖国绿色青山。
▌责任 编辑:何佳俊
▌校对:段丽娜
▌审核:郝新新
▌ 稿件来源:托克托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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