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替人贷款购车导致低保被取消泰州高港:多方奔走帮助身残人员重新申领低保
“去年12月开始,政府每月给我750元低保金,很感谢。”近日,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检察官进行回访时,老邵说道。
2024年8月,高港区某行政机关向高港区检察院反映,其辖区小儿麻痹症患者老邵经医院评估已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但因名下有一辆车,导致其不符合申办低保条件,询问能否通过检察监督协助老邵办理车辆过户。
小儿麻痹症属于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患有该疾病的老邵不应具备驾驶车辆的条件,其为何购买车辆呢?带着疑问,该院检察官向老邵了解情况。
原来,2013年,老邵的堂弟大荣找到他,请他协助购买小轿车并办理分期贷款。当时,老邵认为大荣的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对其还款能力深信不疑,就爽快答应了。谁承想,大荣实际早已负债累累,借名购买车辆也是因为自己是失信被执行人无法办理贷款,而买回车辆后仅还了几个月的贷款,他就无力偿还了。
2016年2月,银行起诉老邵要求还款,老邵找到大荣询问解决方案,大荣作为老邵的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并以老邵的名义达成调解,但大荣仍迟迟未偿还贷款。2017年3月,银行申请执行,因老邵无财产可供执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7年8月,行政机关发现老邵名下有车辆,核减了其低保身份。
低保资格被核减后,老邵多次找大荣寻求解决方案,村委会亦多次出面调解,大荣表示虽没有能力偿还贷款,但可以将车辆过户到其名下,由其承担还款责任。可车辆已被法院查封,而且贷款未完全偿还,无法直接办理过户,问题一拖再拖。
2024年,58岁的老邵生活越来越不方便,无法继续工作,仅靠亲友接济度日,生活极其困难。大荣因欠款纠纷已到外地躲债,失去联系。老邵又到村委会寻求帮助,希望能帮其申办低保。同年8月,村委会将相关情况反映至镇行政部门,行政部门讨论后商请检察院解决。
检察官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老邵名下的这辆车,首付和贷款都是在其本人名下申请的,加之大荣现在下落不明,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车辆是大荣购买,不具备通过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老邵变更名下车辆的条件。检察院与银行沟通,针对该车辆基础条件差、不宜拍卖以及拍卖价值不足以支付相关拍卖费用的现实状况,建议对这辆车予以报废,将报废所得费用抵偿贷款。2024年10月17日,专业公司对这辆车进行报废,并将车辆报废残值2000元汇入法院执行账户;10月22日,根据检察建议,高港区法院对执行案件作终结执行;11月15日,行政机关根据车辆报废证明及法院终结执行的裁定,重新为老邵办理了低保。(葛东升 付伟)
(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