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柳扶风

自民进党蔡英文执政后半期到赖清德上台以来,大陆因应“台独”分裂势力的猖狂和加速统一的需要,将“反独促统”明确提升为“打独促统”。这一字之差,说明大陆对“台独”已不是表态式的反对,而是在许多方面要切实出手,有打击动作,特别是军事手段和法律手段,也不是像过去似的,只强调对付一小撮“台独”顽固分子,而是把打击范围扩大,不仅是政坛上的,还包括媒体文宣、司法、公务员等方面,为“台独”摇旗呐喊、攻击抹黑大陆、迫害台湾岛内主张统一人士的“台独帮凶和打手”。



日前,国台办网站新增“举报台独打手专栏”,严惩对象是“台独组织、台独分子、公职人员、侧翼网红”,他们帮助民进党当局频繁罗织罪名,压制岛内不同意见,封杀言论自由,威胁恫吓、打压迫害政治异己和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的政党、团体和人士。国台办发言人表示,对这样的“台独打手”查明事实根据,会依法终身追责。



这就是“打独促统”的具体行动,这一行动是针对赖清德当局最近抛出把大陆视为“境外敌对势力”,抛出了反和平、反交流、反民主、反人性、煽动反中抗中、制造恐怖政治、绿色独裁的“赖十七条”,这些都是赖清德在为“台独”张目、铺垫和扫除岛内障碍,向大陆挑衅、叫板,大陆方面必须迅速回击,然而赖清德当局依然嘴硬,台湾陆委会声称,大陆的做法“没有任何效果”云云!



在解决台湾问题上,无论是和统还是“武统”,施加压力必不可小。这种压力,自成一格;这种压力,主要是政治压力和法律压力,以及二者相结合之压力。台湾当局的“台独路线”、赖清德的“赖十七条”,煽动反中抗中,都是政治上和法律上违背了中国统一这项“最大的政治”,违反了《反分裂国家法》及《国家安全法》,这也是大陆“打独促统”推出相关措施的法理依据,在和统与武统之间向“台独”施压。

本文原载于《东方日报》,原标题:《在和统武统之间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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