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审议通过的《山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新闻发布。



《条例》共9章49条,自7月1日起施行,主要包括落实粮食安全战略,确保粮食有效供给;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促进农业高质高效;拓宽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强化人才支撑,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繁荣乡村文化,培育新时代文明乡风;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宜居和美乡村;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促进资源均衡配置;强化保障监督,多措并举促进发展等内容。

促进农民增收是乡村振兴的核心目标之一。《条例》立足山西省情实际,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促进农民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稳定增长,拓宽财产性收入增长渠道,推动转移性收入合理增长,形成具有山西特色的农民增收路径。

比如,支持发展特色产业,推动杂粮、畜禽、蔬菜、鲜干果、中药材等产业集群建设;支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寄递物流体系;鼓励农民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民宿经济,充分利用农村资源,增加农民家庭收入等。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条例》的出台,填补了山西省乡村振兴地方性法规空白,为山西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法规层面的依据。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还对新修订的《山西省消防条例》作新闻发布。修订后的《山西省消防条例》共8章64条,进一步压实消防安全责任、推进消防多元共治、强化消防宣传教育、解决火灾防控难点、夯实消防基础建设、设定消防法律责任,自7月1日起施行

来源:山西云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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