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战友大家好,今天来给大家讲讲退役军人公墓的事儿,看看哪些退役军人符合相关条件,是不是所有退役军人都适合安葬在退役军人公墓呢?


从政策层面来看,《退役军人保障法》第64条规定,国家推进军人公墓建设,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去世后可安葬在军人公墓。

在《“十四五”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实施方案》里也提到,到2025年,在退役军人褒扬优抚工作中要推进军人公墓的建设。

不过,虽然保障法有这样的规定,但目前还没有相关实施细则。比如说,退役军人公墓由哪个层面负责建设,建在什么地方,什么样的退役军人符合条件,这些都还没有明确说法。

而且从退役军人数量和规划使用角度来讲,咱们退役军人有几千万,就算按自愿原则,军人公墓的投资量肯定不小。


从《退役军人保障法》设置的初衷看,军人公墓是用于安葬符合条件的已故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骨灰或遗体的公共服务设施,这非常重要。

就像我以前在西藏部队工作时,上世纪90年代之前,那边道路交通条件有限,有些军人在执行工作、训练任务时因公牺牲或病故,没办法回家安葬。

我记得1999年3月到2000年3月,我在宣传科工作,就给三名战友拍过追悼会照片,两名战士,还有一名刚分到西藏部队的排长,他进藏时有点感冒,后来引发高原肺水肿,到部队不久就去世了。

他们都安葬在西藏路边,时间一长,家属很难过去看望,时间再久点,可能连地方都找不到了。所以,军人公墓或者退役军人公墓很有必要。


从具体操作方面来说,关于进入军人公墓的条件,基本筛选应该是曾经为国服役且合法合规的军人,包括退役军人。像那种被开除军籍、违法违规当逃兵的肯定不行。

至于服役年限有没有限制,是不是参战退役军人,有没有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以及是否立功受奖等,我觉得都可以作为参考条件。

但只要是合法合规的军人,退役后,按照自愿原则,如果当地有军人公墓或退役军人公墓,个人愿意的话,都可以考虑。大家看重军人公墓或退役军人公墓,是因为这不仅是一种褒扬,也是一种纪念。


退役军人公墓和烈士陵园相比,我感觉纪念级别要低一些。大家都知道,前些年出台了烈士陵园散葬烈士集中安葬的政策。

要是既有烈士陵园,又有军人公墓或退役军人公墓,每年清明节、建军节开展英雄故事讲述、红色基因传承等活动就更容易了。

总之,国家政策有相关计划,广大退役军人也有需求,各地建设起来我觉得也不是特别困难,值得考虑。

大家对此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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