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为加强河湖管理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条例》出台后水利系统如何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韩福友介绍,为贯彻落实好《条例》,水利系统将聚力做到“三个到位”。
一是学习宣传到位。一方面,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准确把握《条例》的适用范围、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推进河湖管理规范化奠定法治基础。另一方面,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和普及,不断提高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对加强河湖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条例》的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努力营造部门主导、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是配套措施到位。与原《条例》相比较,新制定的《条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作出较大调整,与时俱进拓展了河湖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内容。我们将紧紧围绕河道保护、治理、利用和监督管理等方面重点工作,结合我省河湖实际,调整和完善相关制度机制,逐步形成配套适用的管理体系,为河湖管理提供有力机制保障。
三是推进落实到位。我们将按照职责任务,对照《条例》条款,健全完善河湖管理组织体系,加强日常监管,强化督导指导,督促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职尽责,进一步厘清有关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监管责任,有效规范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涉河行为,保障并促进《条例》全面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