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分享8种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很难被法官认定为转移财产的方法。

大家记得点赞、收藏,转发给你需要的朋友。

第一,蚂蚁搬家式的小额分批多次取现。大家要注意,这里的小额不是说几百块钱才是小额。如果说你年收入百万,那么几万块钱的取现也可以被视为是小额。而且我要告诉大家,蚂蚁搬家式的小额取现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提前布局、提前规划。就在你们关系还没有恶化的时候,他就伪造出一种他有取现消费的习惯。在你们打离婚官司的时候,他把他的交易流水提供给法院一看,你看我以往的交易习惯里面就有取现这个习惯。那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是很难认定他最近几年的取现是转移财产。

第二,给父母赡养费。而且给父母赡养费,也是说在你们关系好的时候,就已经给父母赡养费了。甚至还有就是兄弟姐妹几个还签订一个赡养协议,根据这个赡养协议给父母支付赡养费。那到底是给父母赡养费,还是说通过赡养费这个幌子再转移财产呢?法院不敢轻易否定你这个向父母支付赡养费这个行为,毕竟这是一个孝敬父母的行为。

第三,虚拟消费。通过刷pos机或者是海外代购等方式,你到底说是实际消费了,还是说扣完手续费又返现了,不清楚。所以说这种方式法院也很难认定是转移财产。

如果你觉得以上三种方式是小打小闹,接下来我说的这五种方式,就是比较大额的转移财产,但是在实践中,法官不好认定为转移的方法。

第一,开公司。比如说男方名下有一家公司,他把他的资产都投到公司里面,然后再通过交易等方式把这个公司做亏损。那么你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一般法官是不会让你去查第三方公司的账的。所以说他就这样子把他名下的财产给转移走了。

第二,他也没有开公司,但是他投资。比如说他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个什么项目,他投进去100万,结果亏损了。那法院也没有办法认定这是转移财产。

第三,男方的社会关系比较复杂,他的流水进进出出,而且人员比较复杂。你让他说清楚哪一笔转给谁是干啥的,他也记不清楚了,所以法院也没有办法认定他哪一笔钱是正常的生意,哪一笔钱是转移财产。

第四,资产代持。他不把他的财产放在他自己名下,他放在他亲戚名下,放在其他人名下,那你也没有办法分割。

第五,通过花大价钱去买一些古董字画。事实上,这个字画多少钱呢,你也不清楚,甚至有的还有专家的一个鉴定,反正大额的钱他是出去了。

最后我提醒大家一下,以上这些方法,如果是提前规划好的,提前布局的,在关系还很融洽的时候就有所准备,法院是很难认定这些行为是转移财产的行为。但是如果是在你们关系恶化分居,甚至说是打完了第一场离婚官司,法院不判离异分居的情况下,你采取了以上这些行为,都有可能被认定为是转移财产的行为。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