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山东共有7市入选全国试点范围,总数全国第一。截至今年2月底,已累计向灵活就业人员发放贷款62亿元、累计租房提取8173余万元,支持3.3万户灵活就业家庭使用公积金解决了住房问题。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灵活就业人员劳动关系不稳定、收入波动大等特点,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难以有效覆盖该群体。”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李伟说,为打破体制机制制约,住房城乡建设部先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三批试点,将制度覆盖范围从单位职工扩大到灵活就业人员等新就业形态群体,并打破户籍限制,城乡居民享受同等权利。
李伟介绍,试点开展以来,山东各市积极争取,济南、青岛于2023年入选第二批试点城市,淄博、枣庄、烟台、日照、德州5市于2024年入选第三批试点城市。目前,各市均已出台了实施方案、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试点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中。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能享受哪些利好?
惠民,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核心价值。李伟介绍,在试点工作中,山东将现有政策进行系统整合,围绕解决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需求,将各个部门碎片化、多头化的支持政策系统整合起来,在就业创业、落户入学、信用激励、金融增值、产业发展等方面形成集成效应,打出“政策组合拳”。从政策集成情况来看,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后,能享受到“五项权益”。
一是低息贷款权益。灵活就业人员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在职职工同等享受低息贷款。同时,灵活就业人员属于多子女家庭、购买高品质住宅或现房项目的,还能享受到贷款额度上浮政策。
二是租房便利优惠。山东坚持租购并举,积极为灵活就业缴存人提供租房便利优惠,保障他们租房安居。落实租购衔接工作,缴存人购买首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将一年内的租房提取金额与账户余额合并计算贷款额度。淄博、烟台市对拆迁安置期间需要租赁住房的,提供发票等资料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德州市实施“宜居德州”工程,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或享受住房租赁补贴。
三是缴存补贴收益。为吸引灵活就业人员积极缴存,各市均制定了缴存补贴政策,给予缴存额0.5%-1.2%的补贴优惠,再加上1.5%的公积金存款利率,综合年利率最高能达到2.7%,远高于一般存款利率。枣庄、德州分别推出200元、300元开户补贴。同时,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还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可以在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四是就业培训扶持。联合有关部门,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培训等,扩大就业面。比如,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月嫂、厨艺等专项技能培训,并组织专场招聘会,提高就业竞争力。日照提供技能培训、创业支持、税费减免、就业服务等全方位支持,促进就业市场多元化发展。德州为缴存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困难帮扶、健康保障、就业培训等服务。
五是金融增值服务。引导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积极参与试点工作,对灵活就业缴存人提供高效金融服务和增值服务。淄博鼓励业务受托银行提供加油满减、景区购票优惠等定制化增值服务。枣庄市对信用好的灵活就业人员开展守信激励,拓展住房公积金消费贷等金融增值服务。烟台市联合本地商业银行推出“普惠灵活贷”,对缴存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专属信贷额度。
灵活就业人员使用公积金与在职职工一样么?
据统计,目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达2亿人。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缴存公积金后能否跟在职职工享受同样优待,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
“与在职职工相比,我省在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方面,更加注重‘灵活’。”李伟介绍,具体体现在参加范围、缴存使用、身份转换、支持政策等方面。
一是参加范围“灵活”。一方面,打破身份限制,以往只有单位职工才能缴存使用公积金,现在通过试点,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不满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主申请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另一方面,全面取消户籍限制,只要在当地以灵活身份就业,就可以开户建缴。
二是缴存使用“灵活”。在职职工每月固定由单位汇缴住房公积金。而灵活就业人员则可以根据自身特点灵活选择。比如,在缴存金额上,可在当地每年公布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以枣庄市为例,该市月缴存额最高为5564元,滕州市、市中区、薛城区月缴存额最低为201元,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月缴存额最低为182元;在缴存方式上,可自主选择按月、按季、按年等频次缴存,可到服务网点缴存,或通过协议扣缴方式,由公积金中心自动扣划;在提取使用上,除与在职职工享受同等权益外,未办理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结清的,可随时终止协议,退出时可提取个人账户余额中以灵活就业身份缴存的部分。
三是身份转换“灵活”。灵活就业人员工作性质发生变化时,支持个人账户在灵活就业缴存和单位职工缴存之间相互转换。跨城市就业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缴存时间连续计算,账户余额参与贷款额度计算。
四是支持政策“灵活”。为鼓励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各市除开户补贴、缴存补贴外,还因地制宜推出了不同的配套支持政策。比如,烟台市灵活就业缴存人可参与“优先购”活动,享受“卖旧换新”一体化服务,实现旧房未售退定金、新房优先选房源。德州支持灵活就业缴存人按照“房票安置”政策购买自住住房,所需差价款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或办理贷款。
住房贷款是笔不小的资金,如何保障资金安全,各地也在积极探索。“目前,单纯使用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公积金,尚不能充分满足他们缴存后的使用需求。”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赵峰介绍,为解决这一问题,日照推行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缴存职工共用资金池,实行资金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同时,积极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如果个贷率超过85%、出现资金流动性不足的情况,将适时开展相关融资业务,解决流动性紧张难题,有效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需求。
统计显示,2024年,山东灵活就业人员新增缴存12.1万人,同比增长91.6%。“通过这项试点制度创新,能够让灵活就业人员更快的融入城市、更好的安居乐业,这对于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李伟表示,下一步,山东将进一步健全跟进机制、强化政策集成和协调联动,推动试点城市形成更多有特色、有亮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同时,加快起草《关于全面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指导意见》,推动试点工作向全省全面推开,打造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制度“山东模式”。
(大众新闻记者 方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