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碧桂园恒通城市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邵阳分公司因未能及时制止电动车违规停放在安全出口的行为,被邵阳市隆回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处以25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此前,隆回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对该分公司所服务的隆回碧桂园住宅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小区内存在电动车违法停放和充电的现象,而物业公司并未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此类行为。这一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五款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以及《〈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行政处罚案件裁量参照表》013-3的相关规定,隆回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给予该物业公司25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并要求其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电动车违规停放和飞线充电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并劝阻、制止此类行为。同时,要求物业公司在小区业主群内定期发送电动车消防安全教育警示片,并在电梯旁、公共门厅等显眼位置粘贴“禁止电动车及电池进楼入户”的提示标语。
隆回县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治理工作需要广大市民的支持和配合。此次检查和处罚不仅规范了该小区内电动车的停放和充电管理,也让广大群众对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和安全充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下一步,隆回县消防救援大队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电动车飞线充电和违规停放的专项检查,加大对电动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违规停放在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等突出问题的隐患排查力度,为全县居民营造一个更加安全的生活环境。(唐湖湘 张卿 唐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