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一桩涉及2020赛季足协杯决赛的贿赂丑闻在中国足坛引发了广泛的关注,根据网传司法卷宗显示,时任山东泰山主帅郝伟涉嫌重金贿赂江苏苏宁门将顾超,以此操纵比赛结果,最终帮助泰山队夺得足协杯冠军。
此前对于这一小组,不少媒体人认为,郝伟的这种行为是属于个人行为,不涉及到俱乐部方面,俱乐部反而是受害者,因此泰山队并不会受到扣分或者降级的处罚,而且2020赛季的足协杯冠军也不会被剥夺,这无疑是让泰山球迷安心了,不过最近也是有不同的声音传出,有媒体人认为,郝伟的这一行为属于俱乐部行为,泰山队也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的。
根据博主“体育产业评论”对此事发表了尖锐看法来看,他认为郝伟作为主教练,其贿赂行为应视为俱乐部行为。并且这也是有据可依的,根据《中国足协协会纪律准则》,主教练、领队等重要职务人员所从事的足球活动,等同于俱乐部行为。
因此,该媒体人认为泰山俱乐部不仅可能因此被剥夺足协杯冠军,还可能面临警告或扣分处罚。而对于俱乐部是否牵扯其中,目前外界存在诸多争议,但根据足协纪律准则的规定,俱乐部可能是无法置身事外。因为主教练是俱乐部任命和管理的人员,其行为代表着俱乐部的形象和利益。如果主教练存在问题,那么俱乐部在人员管理和赛风赛纪建设上肯定存在失职之处,而郝伟在比赛中肯定是涉嫌操控比赛行为的,如果郝伟的这一指控成立的话,那么泰山队足协杯冠军被剥夺是几乎没什么悬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