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总的来讲,我们要走科技创新的道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使我们国家能够在现代经济大潮中始终保持弄潮儿的角色。”

新质生产力是由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的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它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为基本内涵,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特点是创新,关键在质优,本质是先进生产力。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因此,保护知识产权的司法使命与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具有天然的契合。从近年来的司法实践来看,新质生产力发展和知识产权创新应用中存在以下现实问题。

专利型技术的合法转化不够充分。 许多技术应用主体并非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专利授权,而是通过各种非法渠道窃取、占有他人专利成果,意在获得高额利益,或骗取高新企业认定、人才认定及相关政策优惠,让原创者蒙受巨大损失,不利于激励创新,也不利于专利应用的市场化发展。

技术类案件的保护机制有待完善。 专利技术由于其专业性、技术性、价值不确定性等特征,在诉讼中存在专利技术市场价值难以估量的问题,为司法审判带来一定难度。同时,也由于案涉技术的复杂性,技术类案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往往周期较长,不利于及时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合同履行中的重点问题有待明确。 在技术合同纠纷案件中,一些市场创新主体之间由于缺乏合作经验、或者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导致双方在合同中对技术需求、技术方案等容易产生纠纷的关键点约定不明,导致合同纠纷多发。同时,由于相当一部分合同还未完全履行完毕,加大了案件事实查明及合同履行程度认定的难度。

针对司法实践角度折射出的现实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法治动能,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可从以下几方面发力,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

加强创新成果保护,推动技术转化“新裂变”。 新兴科技能否转化为产业动能,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变量之一。年初,国产人工智能模型DeepSeek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与讨论。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让创新链和产业链无缝对接”。我们要发挥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技术类案件的优势,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制度,立足区域内航空航天、新能源等新兴产业优势,精准发力,加大对原创性、颠覆性科创成果的司法保护力度,助力科创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调动各方专业力量,完善多元解纷“朋友圈”。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指出:“依法保障创新创造,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面对创新创造中的技术事实认定难题,我们应当运用好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专业人民陪审员队伍,深化“专业法官+专业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疑难复杂知识产权案件的工作模式,聚焦新质生产力纠纷多发领域,完善技术调查官选拔任用制度,开拓技术调查官多身份参与案件办理,高效发挥技术调查官作用,进一步破解技术类案件审理难点,有效提升技术事实认定的中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同时,发挥与仲裁机构、专业调解机构、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等之间的诉讼、仲裁、调解对接模式的作用,推动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的有效衔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推动、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系统治理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解纷效率,破解技术类案件审理周期长的现实难题。

加大侵权赔偿力度,强化科创类原创主体“获得感”。 张军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指出,“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科创类产业相关侵权案件中,人民法院往往根据当事人申请,采取适当的证据保全措施,目的是在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的同时,最小程度影响涉案企业的生产经营。但是,针对侵权情节特别严重,或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人民法院应当设定合理的市场准则与清晰的社会责任框架,引领新质生产力形态实现有序扩张,并坚持严格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侵权惩罚力度,提升对恶意侵权的打击力度,并通过典型案例发布等,释放人民法院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态度和鲜明信号,为新产业的发展提供清晰的司法边界,以坚实法治为后盾,让科创类企业和当事人对原创成果更“敢转”,更“会转”,有了更强司法获得感,心无旁骛干事创业。

加强普法宣传,实现司法服务“精细化”。 今年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深化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在一些初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中,很多初创团队人数较少,没有条件去专门设置法务岗位,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同时,应当在司法大数据的基础上梳理不同企业的司法需求,围绕平台建设、合同履行、产学研对接、成果转化等,为企业定制精细化法律服务。可以在科创企业集中地域,因地制宜,设立巡回审判点,为科创企业就地提供法律服务。同时,通过云课堂普法、普法直播、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以案释法,集中解答企业关心的法律问题,线上、线下形成合力,弘扬法治理念、回应社会关切。

优化涉外审判,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大格局”。 张军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提升涉外司法效能”。立足“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西安两级法院将强化责任担当,在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基础上,充分发挥涉外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公正审理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高质量的司法裁判输出中国审判智慧,促进国际经济贸易合作。与时俱进,不断完善“融解决”等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打造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持续提高我国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推动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中国对全球要素资源的更强吸引力,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作者:赵雷(作者系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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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平钰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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