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揭阳市惠来县纪委监委对揭阳市惠来县隆江镇象湖村党总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郑武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郑武长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工作失职,对辖区内土地违法行为监管不力;利用协助镇政府开展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所送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资金拨付、工程验收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他人所送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攫取侵吞村集体资金。

  郑武长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揭阳市惠来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郑武长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揭阳市惠来县隆江镇第十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依法罢免其村委会主任职务;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清风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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