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强化商业秘密保护的“全链条”治理(引题)

江苏三部门联合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主题)

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黄洪涛 通讯员方方)离职人员改进使用原公司的商业秘密,被判定侵权;非法披露及擅自转让合作公司道地药材提取物“香菇多糖”的技术秘密,被法院判定2000万元赔偿额;企业高管违反保密要求披露商业秘密,被处以罚款30万元行政处罚……3月21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以“加强商业秘密保护 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为主题,联合召开江苏省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商业秘密行政保护、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

“多年来执法工作实践证明,事后监管执法难度大、周期长、成本高,因此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持续强化商业秘密保护,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关口前移。”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琪宏表示,加强事前指导,提高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能力,提前化解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和侵权纠纷,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近年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前移监管关口,帮助企业主动提升自我保护水平。截至2024年底,该省已建成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3381个,数量居全国第一。连续两年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累计举办培训307场次,参与企业8937家。该省共指导3000余家企业建立企业商业秘密自我保护体系,完善商业秘密监测预警系统,防范化解侵权风险隐患。

江苏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累计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47亿元。2018年以来,共查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49件,2件入选市场监管总局典型案例。其中,侵犯江阴贝卡尔特公司商业秘密案的成功办理,增强了比利时贝卡尔特集团总部的投资和发展信心,公司总部于2023年追加投资3000万美元。

2020~2024年,江苏法院共新收商业秘密民事纠纷655件,年均增长18.41%;审结618件,年均增长19.54%。该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汤茂仁介绍,在一起涉农药化工领域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中,法院除对情节严重的被告人判处较高实刑外,共判处罚金近百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有效发挥了刑罚的威慑功能。

陈琪宏表示,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将充分发挥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持续加强与公检法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我们将会同公安、法院等部门强化商业秘密保护的‘全链条’治理,推动部门合作和立法。”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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