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

@普通化妆品备案人

@境内责任人

这件事,3月31日前需完成!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化妆品(牙膏)信息服务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

提醒

未按要求提交年度报告的,将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法》有关规定依法处置。

需要报送年报的产品类型

包括普通化妆品、牙膏

包括仅供出口产品

已注销的产品无需报送年报

1

年报的时间要求

提交年报的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

请有关化妆品企业于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年报工作。

2

需要提交年报的产品

备案时间满一年的普通化妆品(包括国产普通化妆品和进口普通化妆品),需通过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提交年度报告。

本次所涉及的产品为2024年1月1日前备案的产品。

3

年报提交地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门户网站:

https://zwfw.nmpa.gov.cn/web/user/login

4

年报主要内容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产品的生产、进口概况,以及期间产品的停产情况;

(二)产品符合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自查情况。

5

逾期未年报的后果

逾期未按要求进行年度报告的备案产品,监管部门将依照《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备案人仍未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监管部门将依照《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取消相关产品备案。

为帮助化妆品企业备案人员

更好地使用

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的年报功能

这份详细操作流程请查收!


来源:成都市场监管、国家药监局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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