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
@普通化妆品备案人
@境内责任人
这件事,3月31日前需完成!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化妆品(牙膏)信息服务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
提醒
未按要求提交年度报告的,将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法》有关规定依法处置。
需要报送年报的产品类型
包括普通化妆品、牙膏
包括仅供出口产品
已注销的产品无需报送年报
1
年报的时间要求
提交年报的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
请有关化妆品企业于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年报工作。
2
需要提交年报的产品
备案时间满一年的普通化妆品(包括国产普通化妆品和进口普通化妆品),需通过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提交年度报告。
本次所涉及的产品为2024年1月1日前备案的产品。
3
年报提交地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门户网站:
https://zwfw.nmpa.gov.cn/web/user/login
4
年报主要内容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产品的生产、进口概况,以及期间产品的停产情况;
(二)产品符合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自查情况。
5
逾期未年报的后果
逾期未按要求进行年度报告的备案产品,监管部门将依照《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备案人仍未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监管部门将依照《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取消相关产品备案。
为帮助化妆品企业备案人员
更好地使用
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的年报功能
这份详细操作流程请查收!
来源:成都市场监管、国家药监局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