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飞速进步,犯罪分子的洗钱手段也在不断翻新升级,呈现更加复杂和隐蔽的“网络化”“链条化”特征,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掉进陷阱,成为洗钱犯罪的“工具人”。
下面跟随百年人寿山东分公司一起来了解以下七种常见的洗钱套路吧,提升对洗钱犯罪的认识和识别能力,共同守护经济安全。
一、“供卡型”洗钱
禁不住高利诱惑,将银行卡等资金账户出租、出借、出售,用于资金转移或存取,看似轻松赚钱,实则可能为犯罪分子提供“洗钱”通道,涉嫌洗钱犯罪。
二、“交易型”洗钱
看似豪爽的“大款”“土豪”,大手一挥、动辄交易大量房产,实际上可能是为了掩饰隐瞒真实所有权关系的洗钱犯罪分子!除了房产外,司法实践中还发现有将汽车、船舶、文物、房产等动产、不动产与现金或金融票据(本票、汇票、支票)等互相转换的洗钱行为方式。
三、“借码型”洗钱
将本人收款码交给他人使用,看似小事一件,实则可能会产生令自己身陷洗钱犯罪的严重后果!除借用微信、支付宝收付款二维码洗钱之外,还存在使用转账、承兑、委托付款等方式掩饰、隐瞒非法财物的来源和性质。
四、“虚拟货币跨境型”洗钱
虚拟货币具有匿名性,通过虚拟货币跨境兑换,转换成境外法定货币或财产的洗钱犯罪不在少数。
五、“拍卖型”洗钱
古董拍卖“局中局”,放眼望去满满都是套路!看似通过拍卖会天价拍得藏品,实际上将价值极低的物品委托拍卖行进行拍卖,然后自己或控制他人出面参加竞拍,只要向拍卖行支付少量佣金,其余资金就顺利“洗白”。此外还有通过典当、买卖、租赁、投资等方式的洗钱手段。
六、“鱼目混珠型”洗钱
将犯罪收入与合法资金混杂在一起,通过开办饭店、旅馆、商城、超市等收取现金较多的商业企业,将其他的犯罪收益混入合法企业的现金收入中达到洗钱目的。
七、“虚构交易型”洗钱
高价兼职刷单,当心成为洗钱“工具人”!通过空壳公司等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支付佣金虚买虚卖、自买自卖或者以高价购买低价物品,将赃钱“合法”转移给同伙,或通过将赃款、赃物进行虚假担保,抵押、质押取得银行合法贷款,再使用赃款、赃物归还银行贷款等,都是虚构业务型洗钱。
以上行为看似日常小事,实则处处隐藏洗钱套路!
面对诱惑,务必保持清醒,提高警惕,莫因小惠小利让自己在不知不觉中成为洗钱“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