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记者从兰州市商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成品油违法犯罪行为,兰州市自即日起开展为期一年的成品油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征集成品油流通领域违法违规线索。
征集线索包括:
1.无证无照经营及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和黑加油站点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2.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成品油行为;
3.违规设立内部加油设施和自用油品违法对外销售等行为;
4.未取得危险品道路运输相关许可、运输实物与货单不符等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违法违规行为;
5.以“新能源”“替代能源”等名义销售以汽油或者柴油为主要成分、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车用燃料的行为;
6.非法调和成品油、将非标油品作为发动机燃料销售给成品油零售商或者发动机燃料使用方等行为;
7.在成品油采购、销售过程中存在的账外经营、隐瞒收入、虚开发票和偷逃税等税收违法行为;
8.成品油经营和运输企业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风险防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9.加油站(点)超范围生产经营行为,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油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涉成品油方面的虚假宣传、计量作弊和价格违法等行为;
10.其他违反国家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行为。
发现相关线索,可拨打兰州市成品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投诉举报电话0931—8845667,或“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66”税务投诉举报电话、“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10”报警电话。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赵文瑞 记者 郑丽君
责任编辑:车丹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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