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四川”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经泸州市委批准,泸州市纪委监委对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原主任吴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进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向公职人员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为他人在职务晋升方面提供帮助;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吴进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泸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泸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吴进开除党籍处分;由泸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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