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李昌张崇曜
2020年,杭州保姆梁某花将雇主家2岁女童米粒单独留在女儿家中,致米粒意外坠亡一案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今天上午10时许,保姆女儿左某起诉米粒母亲解女士名誉侵权一案,在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结束,案件将择期宣判。
大象新闻记者从解女士处获悉,原告左某新提交的证据,不是原视频,属于二次改编,“我们当庭提出来这一点,我相信法庭自有评判”。此外,谢女士还透露,左某使用未成年肖像作为证据来提起诉讼,涉及肖像权侵权,未来她将会由此提起反诉。
事件回顾
2023年11月29日,保姆女儿左某起诉女童米粒母亲解女士名誉侵权案,在合肥市庐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2024年11月28日,庐江县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左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0年12月15日,杭州保姆梁某花将2岁女童米粒单独留在其女儿左某家中,导致米粒意外坠亡。2022年5月9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刑事判决,梁某花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在刑事判决后,米粒家属又提起了民事诉讼,2023年11月15日,一审民事判决保姆赔偿女童家属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