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好的营商环境,如同营造一个好的生态环境,市场主体就是其中的“花草树木”,其能否茁壮成长、开花结果,由一棵树、一枝花到生机无限的热带雨林,与土壤肥力、空气、气候有关,也考验着“园丁”的智慧与定力:“除草”是否适时,“施肥”是否适当,在“有所为”与“有所不为”间是否顺势而为。
山东作为经济大省,近年来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可谓举措颇丰、亮点频频,提供了一个经济大省如何当好“店小二”和“园丁”的绝佳样本。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亲与清并不对立,是干事与干净的关系,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度”是法律法规、纪律规章,“为”是职责所系、人民所盼,找准“亲”与“清”的公约数,也就找到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抓手”。
“店小二”便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一种具体化实践:是一种改革意识,为总体上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提供了指导,是一种一视同仁的服务姿态,无事不扰、有求必应,也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的“齐鲁答案”。
“有所为”,以担当实干为企业发展注入澎湃动力。何为“有所为”?宏观层面,是在“深化改革”中打开“优化营商环境”的广阔空间。优化营商环境要一手抓改革,打通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堵点卡点;一手抓干部教育管理,引导干部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山东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放到山东高质量发展的整体蓝图中,在全省抓改革创新促高质量发展大会上,山东也将深化营商环境改革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与此同时,山东近年来通过出台实施具有高含金量的《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有效制度供给。
微观层面,“有所为”是把企业发展放心上,做好民营企业的“娘家人”,洞察民营企业发展的普遍难点、痛点、堵点,解其困,纾其忧。减少影响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梗阻,让“最多跑一遍”的便企举措落到实处,欠民营企业的账切实还上,以法治之光清扫滋生趋利执法、“远洋捕捞”的灰色地带。同时,也在创新人才培养、企业培育与发展上出实力、下血本,用流行一点的话说,就是拿出真金白银的支持政策,同时兼具长期主义的耐心和眼光。2月21日,山东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明确提出要围绕破除公平参与市场竞争障碍、解决拖欠账款问题、依法保护合法权益、落实纾困措施、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山东持续深化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在济南,企业开办从7个部门8个环节压缩到一个部门“半日办结”,在青岛,“一个入口”可申报45个服务场景的1600多项政务服务;“一个承诺”可在市级643项事项中实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一张地图”可显示四级3000余个便民服务场所地理位置、咨询电话、可办业务清单等关键信息……从多到一,是程序上的量变,却是治理理念、服务理念与企业、群众满意度的质变。
此外,山东还将出台营商环境创新6.0版方案,推出一批便民利企改革举措;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制定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从制度设计上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在创新创业激励、企业扶持方面,也是硬招频出,诚意满满。
“有所不为”,是厘清政商关系,为企业发展筑牢法治保障。打造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有形之手”需要增强边界意识。许多民营经济所面临的问题,是在市场准入、融资获取等诸多领域面临的不平等,公平竞争也面临着不少体制机制障碍,不时还传来“远洋捕捞”等竭泽而渔之举。山东积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一个亮点便是以法治化为引领,这也是“店小二”精神的意义所在:不搞区别对待,也不谋利执法,在法治化的轨道里守法并行,互相成就。这无疑也为民营经济吃下一颗定心丸。
山东修订《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健全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统筹建设“鲁执法”监管服务平台,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推广“扫码入企”“云监管”等举措,加快实现涉企执法检查“一张网”,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全国工商联“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调查结果显示,山东连续四年入选营商环境最好十大省份,整体水平居全国第一方阵。
百舸争流,奋楫者先。“店小二”是一种法治意识,是一种政商关系,是一种服务姿态,也是赢得未来的有益探索。在“店小二”式政商关系的一次次实践中,山东经济的璀璨未来已然若隐若现,山东民营经济的未来值得期许。(文/陈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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