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走进赤峰市喀喇沁旗综治中心,接待大厅宽敞明亮,工作秩序井然有序。各个功能区划分明确,引导标识清晰醒目,让人一目了然。

“现在综治中心完善了好多服务举措,有什么法律问题都可以来这里咨询。”家住赤峰市喀喇沁旗河北街道的张大妈对综治中心的服务赞不绝口。

喀喇沁旗结合区域实际情况,依托原有的综治中心,加大资金投入,对其进行了升级改造,秉承“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原则,以“重点部门集中常驻、一般部门轮换入驻、涉事部门随叫随驻”为理念,整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14家单位入驻中心,实现一体化集成办公。还设置了群众接待室、人民调解室、法律服务工作室、心理咨询室等多个特色功能区,做到了有问题“只进一门,只到一窗,只跑一趟”,真正把综治中心打造成群众身边的“暖心站”。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才能保障综治中心规范有序运转。在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各级综治中心不断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坚持“应调尽调、能调尽调”理念,构建起县、乡、村(社区)三级矛盾纠纷调处梯次化解、分层过滤调解工作体系。强化分类流转机制,优化纠纷处理“交办、流转、跟踪”各环节,对矛盾纠纷进行精准分流,及时导入法定程序,流转至部门或乡镇依法化解处置。

平安是民之所盼、发展之基。近年来,内蒙古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实体化运行,推动各部门依法履职、形成合力,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社会治安风险防控,让综治中心成为服务群众的窗口、化解矛盾的前沿,使群众的每一个诉求有人办、依法办,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3月19日,全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在包头市召开,会议对全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内蒙古各地各部门将按照整合资源、方便群众、运用法治、注重实效的要求,加快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规范阵地建设。在建设标准上,逐项对照“四有”标准,加快建设进度。在场所设置上,县级综治中心按照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路线图”和业务流程,设置引导受理、多元化解、指挥调度3个功能区,乡镇综治中心设置接待、调解、办公3个主要功能区域。在部门入驻上,推进矛盾纠纷调解、诉讼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信访接待等多中心合一,按照要求推动相关部门入驻,结合实际动态调整常驻或轮驻部门,实现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

——明确中心职能定位。突出统筹协调、支持赋能、指挥调度功能,聚焦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疑难复杂事项,把盟市综治中心建成区域指挥平台。立足“集中办”和“一站式”定位,把旗县综治中心建成全要素综合实战平台。突出矛盾风险排查和化解功能,把乡镇综治中心建成基层枢纽平台,成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前沿阵地”。

——完善微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党小组+网格员+单元长(联户长)的“铁三角”基层微治理体系,在党组织领导下发挥好群众自治作用,推动排查预防和服务治理向楼院、家庭延伸,让矛盾风险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真正把网格打造成平安建设的基础单元。

——加强信息化建设。健全数据汇集机制,打破数据壁垒,推动信息向综治中心全量汇聚,实现各类数据全量掌握、闭环流转。加强矛盾纠纷结构化分析、智能化研判,动态感知矛盾纠纷发展态势。

为切实发挥好综治中心作用,提升综治中心工作质效,内蒙古将不断在完善综治中心制度机制、宣传引导等方面下功夫,确保综治中心运转高效顺畅,引导矛盾纠纷向综治中心集聚,让综治中心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首选地、集散地、终结地。

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深入推进,每一项工作举措的逐步落实,体现出内蒙古对社会治理效能的极致追求。

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内蒙古正以综治中心为支点,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打牢平安建设底板,把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构筑得更加坚不可摧。(记者 王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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