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26日电 (记者杨曦)据自然资源部消息,当地时间3月20日,中国大洋事务管理局在牙买加首都金斯敦召开的国际海底管理局(以下简称海管局)第30届会议第一期理事会期间,举办了“预商采——保护深海环境,推进资源开发”主题边会。
来自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的张丹副研究员、第二海洋研究所的张东声研究员分别对“预商采”法律制度、环境意义做了介绍。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源总监田毓龙分享了我国陆地采矿成功实践经验。
据悉,“预商采”概念是中国政府在2024年9月向海管局反馈《开发规章》草案总体意见时提出,试图通过设置“预商采”阶段,作为从勘探转向商业开发的过渡,以获得更加全面和真实的环境影响数据,形成更为可靠的科学认识,弥合“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二者之间的分歧,推动《开发规章》谈判进程。
此次边会向国际社会展现了中国在积极推动海管局《开发规章》谈判方面的具体措施,弥合分歧、凝聚共识,促进践行“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与会各方反响热烈,取得良好效果。海管局秘书长莱蒂西亚卡瓦略、中国常驻海管局代表陈道江大使、秘书处高级官员,以及出席海管局第30届会议的会议代表共150余人参加了边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