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印发《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行动方案》,加力扩围推进我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有力释放内需潜力、扩大有效投资。
1 汽车以旧换新
报废更新:淘汰老旧燃油车换购新能源车补贴2万元,换购2.0升及以下燃油车补贴1.5万元。
置换更新:转出旧车换购新能源车补贴1.5万元,换购燃油车补贴1.3万元。
每人每年限享一次补贴。
2 家电换新
购买1级能效家电补贴20%,2级能效补贴15%,单件最高2000元。
空调每户最多补贴3台,其他家电每类1台。
3 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补贴600元,鼓励地方加大锂电车换铅酸车补贴力度。
4 家装厨卫
购买家装产品享15%立减,1级能效产品享20%立减,每人累计最高补贴1.8万元。
适老化改造产品补贴30%,最高1.8万元。
5 数码产品
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15%,单件最高500元,每类限1件。
6 其他领域
支持老旧货车、农机报废更新,推广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
消费品以旧换新扩围实施
今年,我省加力扩围支持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通过公平竞争方式确定全省汽车、家电、手机等数码产品,家装厨卫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统一服务平台,扩围支持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家电产品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家装厨卫消费品“焕新”、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
具体内容为:
加快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落实国家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继续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消费。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方面,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省内二手车经销企业或二手车交易市场转出个人名下持有时间1年以上的乘用车,并在省内购买上户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标准分别为1.5万元和1.3万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者置换更新补贴。其中,2025年1月1日至1月7日,完成置换过户和购置新车上户并提供全部相关材料的,按照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政策执行。
进一步增加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品类,提升高效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不以交旧为前提,对收货地址在山西省内的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家电产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购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家电产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上述产品未规定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可按照15%标准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家电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提高补贴标准,鼓励以销售门店为场景,提供售旧、换新、辅助上牌等“一站式”服务,鼓励电商平台探索开展网上带牌销售等新模式。对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给予一次性600元以旧换新补贴,对交售报废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鼓励各市适当加大补贴力度。
将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新增纳入补贴范围,鼓励手机、平板、智能手表。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可享受购新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件最高不超过500元。
支持消费者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积极促进智能家居消费等。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商家购买符合补贴范围类型的40类家装产品,按照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的15%享受立减,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享受20%立减。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购买符合条件的产品可享受最多5次15%的支付立减优惠和最多5次20%的支付立减优惠,单次支付交易不限品类、数量、优惠金额等,每人累计最高补贴18000元。2024年已享受家装“焕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为本省居民购置适老化改造产品目录中的物品和材料,可按照实际销售价格享受30%的支付立减补贴,每人累计最高补贴18000元。
加力支持老旧营运货车、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继续支持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加快更新为新能源货车和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低排放货车(包括柴油、甲醇、燃气货车)。进一步扩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范围,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业机械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加力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做好优惠政策衔接和平稳有序过渡,提高补贴标准,推动超过质保期的动力电池应换尽换,保障公共交通安全运营。。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无报废只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5万元;只提前报废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万元。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城市公交车和超出质保期的动力电池,对更换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平均补贴额由6万元提高至8万元;对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平均补贴4.2万元(实际补贴金额原则上不得高于新购动力电池价格的50%)。将田间作业检测终端、植保无人机、粮食干燥机(烘干机)、色选机、磨粉机、犁、旋耕机、秸秆粉碎还田机、青(黄)饲料收获机、打(压)捆机、薯类收获机、深松机、饲料混合机等纳入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报废更新补贴农机种类范围由14个扩大至25个。
聚焦13个领域设备更新
在设备更新方面,今年,我省全力谋划设备更新项目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立足全省一盘棋,以重点领域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设备应用为目标,全面推进工业、用能设备、能源电力、电子信息、设施农业、交通运输、物流、教育、医疗、文旅、老旧电梯、安全生产、环境基础设施等13个领域设备更新及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回收循环利用等项目谋划争取工作。
鼓励各市以产业基础较好的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为载体,实施规模化设备更新。推动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精简审核、高效实施,精准谋划一批高耗能设备节能改造、数字化转型关键设备更新等项目,带动设备制造快速增长。
多渠道加大设备更新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作用,引导省内金融机构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信贷支持力度。对符合有关条件经营主体设备更新相关的银行贷款本金,积极对接争取中央财政贴息1.5个百分点、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贴息相关政策。省级基本建设资金对全省制造业、能源、建筑和市政、交通、农业、教育、医疗、文旅等重点领域项目固定资产贷款中用于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的项目贷款部分进行“免申即享”贴息,优化项目抓取、要件审核、贴息资金发放等流程,降低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同时,分领域开展存量设备摸底和项目常态化储备。结合工业、农业、能源、建筑、交通、教育、医疗、文旅等行业领域发展趋势和技术创新,严格对标技术、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设备淘汰目录等,开展存量设备评估诊断。明确各行业领域设备更新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加快需求摸底、要素集聚、研发支持,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推广。完善项目储备动态管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低效、超期服役老旧设备,推广应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绿色智能设施设备。
“先涨价后打折”商家要受罚
活动中,我省各市要组织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经营主体实施产品销售价格公开承诺。对发现存在不履行价格承诺、“先涨价后打折”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套取补贴资金的经营主体,要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并追缴国家补贴资金。
畅通消费者举报投诉渠道,加强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能效水效标识伪造冒用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骗取套取国家补贴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构建公平竞争环境。
优化参与门槛及补贴流程。各市、各有关部门将合理确定、及时更新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经营主体名单,结合实际预拨部分资金到相应支付平台或经营主体,降低企业垫资和经营压力。一视同仁支持各类经营主体,不得以销售额、垫资能力等为由限制经营主体参与。简化补贴资格发放方式及审核流程,明确补贴兑付时限要求,实行多部门联审联批,减少信息多头重复填报和非必要审批环节。不得限制消费者付款方式和支付凭证类型,不得以参加活动为由要求经营主体采购新的支付设备。
同时,引导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发展,鼓励电器电子产品、家电、服装、家具、书籍等零售企业利用“互联网+二手”规范开展闲置物品交易,开展二手商品流通试点城市和企业遴选申报。支持平台企业、第三方机构提供二手商品质量检验服务、信息擦除检验服务,加强计算机、通信和消费电子产品二手交易的信息安全监管。支持开展符合质量等相关要求的二手车出口业务,稳步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围绕工业、交通等领域设备更新需求,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机电设备实施再制造,推广应用再制造先进技术工艺。
完善回收循环利用产业链条,完善废旧物资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加快推动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鼓励供销合作社系统发挥基层网点优势,加快健全标准化规范化回收利用网络。加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力度,积极争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2025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培育一批资源循环领域骨干企业,支持骨干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组成创新联合体,协同开展资源回收循环利用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推行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规范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税收秩序。提升废钢、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能力,推广应用再生材料,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支持汽车、电器电子产品、轨道交通、工程机械等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应用比例。严厉打击“作坊式”回收拆解,依法依规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报废电动自行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役新能源设备、退役动力电池等行为。
来源: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