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运城市公安机关重拳出击,连续抓获多名“帮信”犯罪嫌疑人。

为电信诈骗“跑分”洗钱?拘留!

3月16日,新绛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涉“两卡”线索:古交镇李某银行卡有多笔涉诈资金流入,涉嫌违法犯罪。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分析研判,发现李某、张某涉嫌洗钱帮信。随后将二人传唤至新绛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区接受调查。



经查,2024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男、31岁、新绛人)、张某(男、34岁、新绛人)在明知是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先后利用名下银行卡4次提取现金,帮助转移涉诈资金,流水达5万余元,非法获利3000元。到案后,李某、张某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张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新绛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刷流水”办低息贷款?处罚!

3月12日,盐湖公安分局民警根据线索深入研判,抓获涉“两卡”违法嫌疑人任某。



经查,违法嫌疑人任某通过网络寻找办理贷款的渠道时,进入了一个聊天软件。软件“客服”声称,需要刷流水才能办理低息贷款。在“客服”一步步的诱导下,任某将自己的银行账户信息和身份证信息毫无保留地提供了出去。不久,任某的银行账户收到了15000元电信诈骗资金。在“客服”的诱惑下,任某将15000元在柜台取现并转出。任某名下银行卡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起,涉案资金2万元。目前,违法嫌疑人任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开网店”赚高额佣金?处罚!

3月16日,新绛县公安局民警接到移交的涉“两卡”线索:北张镇张某非法出借银行卡涉嫌违法犯罪。接到线索后,民警立即调查取证,将张某传唤至新绛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区接受调查。



经查,2025年1月,违法行为人张某(女,36岁,新绛人)在某视频软件上观看直播时,发现可兼职经营对接外国客户的无货源网店赚钱。张某便按照流程向客服提供个人信息开通了网店,在客服人员高额佣金的诱惑下,张某将名下银行卡出租给陌生人帮助转账。张某到案后,对其非法出借银行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违法嫌疑人张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运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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