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一名已经75岁高龄的退休官员,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当天,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江西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原主任汪德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目前正接受江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简历显示:汪德和,男,江西鄱阳人,1950年1月18日生,1969年5月15日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在退休之前,他最后担任的职务即是此次通报中提到的“江西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主任”。在担任这一职务前,他曾主政地方,担任地级市“一把手”。从2006年至2010年,汪德和任新余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此外,汪德和还曾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相关资料显示,汪德和退休前所任职的“江西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于1987年初正式成立。国务院相关文件显示:“决策咨询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决策咨询工作。”目前,全国多个省市均设有决策咨询委员会。
作为厅级官员,今年1月18日年满75岁的汪德和,已经退休多年,他在此时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其具体违纪违法情节还需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后对外披露。值得关注的是,在有关部门的通报中,汪德和被描述为“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这和之前其他一些违纪违法官员“主动投案”,有一些细节上的差别。
2019年1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三条规定“对主动投案、主动交代问题的宽大处理”,在党内法规中首次提出主动投案概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介绍,主动交代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这既包括主动交代组织已经掌握的问题,也包括交代组织尚未掌握的问题。二是在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这里的“问题”,主要是指违纪党员自身存在的违纪问题,交代他人违纪问题的,可根据有关规定认定是否构成立功,但不属于主动交代自身问题。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如实说明组织已经掌握的本人违纪违法事实,类似于刑法规定的坦白;如实交代、组织不掌握的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才属于主动交代。
就在汪德和主动交代问题的消息公开的同一天,据最高检3月25日消息,江西省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武爱(副厅级)被提起公诉。刘武爱1971年11月生,江西彭泽人,2021年10月起任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24年9月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
刘武爱被控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在承揽工程、融资贷款、人事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今年1月,刘武爱被“双开”。她被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最高人民检察院等
编撰/杨鑫宇 编辑/任冠青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