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下午,佳县人民法院召开2025年第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和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启动部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党组书记、院长李江主持会议并讲话,在家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和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指出,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学习教育有序有效开展,不断强化党员、干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坚持开展学习教育和推进中心工作相结合,以司法审判工作质效检视学习教育成效,不断提升广大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

会议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全院干警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高标准开展学习教育,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为推动法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作风保障。充分履行职能,充分发挥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重要职能,紧密联系司法审判工作开展学习教育,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规定动作与创新动作相结合,做到学习研讨要“深”,问题查摆要“实”,集中整治要“严”,用司法审判工作实效检视学习教育成效。做好统筹结合,切实把学习教育的成效体现在过硬法院队伍的打造上,体现在法院的严格公正司法上,体现在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上,体现在法院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上。主动接受监督,聚焦法院立、审、执各环节,畅通代表委员联络机制,主动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判,既立足当前、解决群众愁难急盼的具体问题,又着眼长远、完善服务群众的体制机制,让为民司法可感可知可及,用群众获得感检验学习教育成效。

供稿:吴娇娇 闫 丹

图片:刘 锐

编辑:刘 锐

审核:张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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