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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所统考录取院校专业及录取规则全汇总!

1

中国美术学院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戏剧影视导演、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艺术与科技(中外合作办学)。

录取规则:

编制分省计划,采用各省(市、区)美术与设计类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折算的综合分,安排在艺术类统考批录取,投档规则和综合分折算方法按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2

西安美术学院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摄影、实验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油画修复)、工艺美术、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美术教育、书法学、表演、音乐学(艺术美育)。

录取规则:

编制并执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考考生须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投档成绩从高9到低录取。

具体投档成绩计算办法、投档录取规则等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若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同分排序规则排序。

3

哈尔滨音乐学院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舞蹈表演。

录取规则:

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省级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2025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照颜政策分)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折算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按分省分计划,省内排名)。具体投档录取规则依照各省规定执行。

4

沈阳音乐学院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艺术与科技、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录取规则:

报考艺术与科技、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成绩合成比例要求由各省(区、市)确定,具体投档录取办法以各省(区、市)要求为准。

5

武汉音乐学院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流行音乐。

联考成绩录取专业: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

录取规则:

省级统考招生专业录取规则

(1)流行音系专业:考生报考流行音乐专业电言他方向,省级统考音系款演类的器乐科目系器种类很为电吉他:考生报考流行音乐专业电贝司方向,省级统考音乐表演类的的暴乐科目乐器科类须为电贝司:考生报考流行音乐专业流行演唱方向,省级统考音乐表演类的的声乐科目唱法须为流行唱法。按照生源所在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统从高到低录取。

(2)末位同分录取规则:执行各省(区、市)规定。

省级联考招生专业录取规则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戏的音乐方间:商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成曲类专业商考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省际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末位同分录取规则:省际联考成绩末位同分者,依次比较高考文化谋相对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生源所在省 <区、市> 戏曲类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录低控制分数线,以四合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6

四川音乐学院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学、音乐治疗、录音艺术、流行音乐、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雕塑、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动画。

录取规则:

暂未公布.

7

西安音乐学院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

录取规则:

1、报考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

2、报考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

8

浙江音乐学院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艺术与科技。

联考成绩录取专业:

表演(越剧演员)、音乐表演(越剧器乐)。

录取规则:

省级统考招生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艺术与科技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采用浙江省音乐类专业统考音乐表演(器乐方向)成绩,按浙江省相关规定投档录取。

省级联考招生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表演(越剧演员)、音乐表演(越剧器乐)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规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各专业(招考方向)招生计划,依据省际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表演(越剧演员)专业(招考方向)依次按《表演基础》《剧目片段》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音乐表演(越剧器乐)专业(招考方向)依次按《器乐演奏》《越剧唱腔作品演奏或锣鼓合奏》《视奏》《视唱》《乐理》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9

北京舞蹈学院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美术设计、舞台服装与化妆设计、舞台灯光设计、数字演艺设计)。

录取规则:

考生高考文化课及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相应科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时如有特殊要求,学校将按照要求执行。报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

10

河北美术学院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美术学、绘画、中国画、漫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纤维艺术、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书法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

录取规则:

投档规则按照生源所在地录取政策执行。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与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统一排序,择优录取。

11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印刷设计方向)、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产品设计(应用设计方向)、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公共艺术、公共艺术(装置艺术方向)、绘画、雕塑、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交互设计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妆扮方向)、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中国画、新媒体艺术、陶瓷艺术设计、包装设计、文物保护与修复、书法学、舞蹈表演、表演。

录取规则:

暂未公布。

12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12.4

录取规则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摄影、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绘画、雕塑、公共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流行音乐(流行演唱)、流行音乐(流行器乐)、流行舞蹈(街舞)、流行舞蹈(国际标准舞)。

录取规则:

暂未发布。

13

上海戏剧学院

12.4

录取规则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数字媒体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联考成绩录取专业:

表演(京剧)、表演(昆剧)、表演(戏曲音乐)。

录取规则:

省级统考招生专业录取规则

暂未公布。

省级联考招生专业录取规则


14

天津工业大学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表演。

录取原则:

根据在各省(区、市)设置的录取批次以及分省招生计划,对专业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使用各省(区、市)规定的投档成绩排名录取。

专业计划所在录取批次为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以综合分排名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高考文化课成绩统一按满分750分、省统考成绩统一按满分300分折算 ;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省统考成绩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注:动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须有动画专业志愿。

15

浙江传媒学院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动画、动画(漫插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音乐表演、艺术与科技、舞蹈编导。

录取规则:

动画、动画(漫插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 2 个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音乐表演各招考方向、艺术与科技、舞蹈编导录取原则:在考生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符合所在省份公布的合格要求、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分数线基础上,按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排序成绩进行择优录取。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只招收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16

中国戏曲学院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曲舞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装造型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曲数字演艺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戏曲服装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表演(民族器乐)、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制作)、录音艺术(音响艺术设计)。

联考成绩录取专业:

表演(京剧表演)、表演(昆曲表演)、表演(京剧器乐)、表演(昆曲器乐)、表演(地方剧种表演)、表演(戏曲形体)、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作曲)。

录取规则:

1.戏曲类省际联考专业

(1)表演(京剧表演)、表演(昆曲表演)、表演(京剧器乐)、表演(昆曲器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作曲)专业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戏曲类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2)表演(地方剧种表演)、表演(戏曲形体)、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专业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戏曲类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原则上男女比例大致 1:1,依据考生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2.统考专业

(1)音乐表演(民族器乐)、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制作)、录音艺术(音响艺术设计)专业使用音乐类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具体投档录取办法按照计划所在省(区、市)规定执行。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较高者,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曲舞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装造型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曲数字演艺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戏曲服装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 75%(四舍五入取整)。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具体投档录取办法按照计划所在省(区、市)规定执行。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较高者,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17

中央戏剧学院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表演(影像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

联考成绩录取专业:

表演(京剧表演、京剧音乐伴奏、北京曲剧招考方向)。

录取规则:

省级统考招生专业录取规则

暂未公布。

省级联考招生专业录取规则

(1)各专业(招考方向)使用省际联考成绩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戏曲类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和省际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2)京剧表演招考方向分行当录取,京剧音乐伴奏招考方向分器乐种类录取。

(3)录取分数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为准,不含任何高考加分。

(4)报考多个专业考生以高考志愿填报顺序为准。

(5)录取时如有专业成绩并列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录取批次合并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划定,具体细则参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当年划线标准),所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折算为单科150分制计算)。

18

北京服装学院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环境设计、公共艺术、动画、绘画、绘画(学校美育)、中国画、雕塑、摄影。

录取规则:

包含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环境设计、公共艺术、动画、绘画、绘画(学校美育)、中国画、雕塑、摄影 10 个专业(方向)。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相应科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时如有特殊要求,学校将按照要求执行。

19

北京印刷学院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艺术与科技、产品设计、新媒体艺术。

录取规则:

艺术与科技、产品设计、新媒体艺术专业不组织校考,录取原则如下: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对应科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生源地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20

景德镇陶瓷大学

12.4

统考录取

该校2025年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暂未公布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绘画、中国画、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工艺美术、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学、艺术与科技、包装设计、书法学。

录取规则:

暂未公布

20

内蒙古艺术学院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舞蹈编导、中国画、绘画(油画、版画、水彩画)、美术学、雕塑、书法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表演(影视表演、服装表演、音乐戏剧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舞台美术)、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

录取规则:

暂未公布

21

上海大学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音乐学、书法学、美术学、实验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

录取规则:

投档至上海大学的考生,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普通类专业本科第一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份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80%(小数向上取整),且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2025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招生计划投放省份的投档规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物理历史合并投档省份,共同排序),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使用计划投放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比较。

22

浙江理工大学

12.4

统考录取

该校2025年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暂未公布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美术学(商业插画)、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美合作)、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表演(时装表演艺术)。

录取规则:

暂未公布

23

中央民族大学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舞蹈表演(中外合作办学)。

录取规则:

统考专业录取时,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 根据各省级招办制定的批次设置要求及投档成绩排序规则,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审核录取。

24

南京艺术学院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书法学、音乐学、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学(乐器修造)、录音艺术、表演、戏剧影视导演、舞蹈教育。

录取规则:

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含中外合作办学)、书法学、音乐学、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学(乐器修造)、录音艺术、表演、戏剧影视导演、舞蹈教育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均达生源所在省(区、市)2025年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与相应子科类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合成比例要求由各省(区、市)确定。综合成绩相同且所报专业招生计划不足时,按生源省份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25

山东艺术学院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雕塑、音乐学、音乐表演(演唱方向)、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方向)、绘画、中国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音乐教育、音乐剧、流行音乐、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陶瓷艺术设计、工艺美术、、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摄影、文物保护与修复、视觉传达设计(文化创意设计方向)、音乐教育(美育艺术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书法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化妆美容设计方向)、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

录取规则:

暂未公布。

26

广西艺术学院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音乐表演(民歌演唱)、音乐表演(演唱)、流行音乐、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音乐理论)、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教育、绘画、美术教育、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工艺美术、中国画、书法学、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国标舞)、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舞台影视表演)、环境设计、雕塑、陶瓷艺术设计、公共艺术、绘画(壁画)。

录取规则:

考生应取得各专业对应子科类省级统考合格,按照生源所在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7

吉林艺术学院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美术学、绘画、中国画、雕塑、书法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摄影、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舞蹈表演、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新媒体艺术、动画、音乐学(师范)、美术学(师范)、舞蹈学(师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录取规则:

一、使用综合成绩的专业

1.使用各招生省(区、市)相应类别艺术类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专业合格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在生源省份规定批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各专业的综合成绩折算办法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2.使用综合成绩的专业设置分省计划,各省考生分别排序、分别录取。如生源省(区、市)要求按照科类或者选考科目分列招生计划,按照各省(区、市)规定执行。

二、使用省际联考成绩的专业

1.使用相应类别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投档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区、市)戏曲类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注:表演(京剧表演)使用中国戏曲学院组考的京昆表演(京剧)联考成绩;表演(多剧种表演)使用吉林艺术学院组考的地方剧种表演(吉剧)联考成绩;表演(戏曲伴奏)使用中国戏曲学院组考的京昆器乐(京剧)或吉林艺术学院组考的地方剧种器乐(吉剧)联考成绩。

2.戏曲类省际联考专业不设置分省计划,全国统一排序、统一录取(京剧表演专业按行当排序,戏曲伴奏专业按乐件排序)。

3.录取时,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第一专业生源。省际联考专业文理科(历史类和物理类)考生统一排序,统一录取。

28

新疆艺术学院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音乐教育、美术教育、服装与服饰设计、录音艺术、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美术学、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书法学。

录取规则:

音乐教育、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书法学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舞蹈类专业(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美术设计类专业(美术学、绘画、雕塑、美术教育、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9

云南艺术学院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音乐表演(演唱、合唱、民族声乐、流行演唱、键盘演奏、国乐吹管乐、国乐弹拨乐、国乐古筝、国乐拉弦乐、国乐民族击弦、打击乐、流行演奏、西洋打击乐、西洋管乐、西洋弦乐)、音乐学(师范类)、音乐学(音乐理论研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教育)、舞蹈学(民族舞蹈传承)、舞蹈编导、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表演(礼仪与时尚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服装)、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美术学(师范类)、美术学(史论)、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录取规则:

1.参加各省(区、市)艺术类省级统考的专业均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使用对应科类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专业合格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各省(区、市)规定执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详见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计划专刊。

2.安排在各省(区、市)艺术类统考批次录取,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以及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照招生计划投放省份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规则和综合分折算方法按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3.投档成绩相同时,使用计划投放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比较。未尽事宜,请关注学校后续发布的《云南艺术学院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

30

广州美术学院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美术学、美术学(美术史)、美术教育、文物保护与修复(艺术品保护与修复)、文化保护与修复(材料与油画修复)、文化保护与修复(传统书画保存修复)、实验艺术、纤维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公共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科技艺术、摄影。

录取规则:

艺术类(省统考)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合格,按照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取。各省(区、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时如有特殊要求,将按要求执行。

31

湖北美术学院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公共艺术、动画(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纤维艺术、产品设计、陶瓷艺术设计、工艺美术、跨媒体艺术、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学、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

录取规则:

1.符合报考条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2.统考类专业做分省计划,高考文化成绩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32

鲁迅美术学院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摄影、环境设计、工艺美术、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文物保护与修复、影视摄影与制作、实验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与科技、美术学、艺术设计学、戏剧影视导演、表演。

录取规则:

(1)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分省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本科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2)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综合成绩合成比例要求由各省(区、市)确定,具体投档录取办法以各省(区、市)要求为准。

(3)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综合分相同且所报专业招生计划不足,按生源所在地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录取。

33

四川美术学院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实验艺术、美术教育、书法学。

录取规则:

省统考类使用对应科类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省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须达到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招生计划投放省份的投档规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使用计划投放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比较。

34

天津美术学院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书法学。

录取规则:

1、报考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艺术类专业对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采用各省(区、市)美术与设计类(本科)省统考成绩,投档规则、综合分折算方法、录取批次及分省招生计划等按各省(区、市)当年招生规定执行。

2、报考书法学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艺术类专业对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采用各省(区、市)书法类(本科)省统考成绩,投档规则、综合分折算方法、录取批次及分省招生计划等按各省(区、市)当年招生规定执行。

35

北京城市学院

12.4

统考录取

2025年承认省统考成绩专业:
音乐教育、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表演(影视表演)、表演(模特表演)、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播音与主持艺术、书法学(书法教育)、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动画(日语国际课程班)、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工艺美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人物造型设计)

36

天津师范大学

12.4

统考录取

2025年承认省统考成绩专业:
美术学(师范)、绘画、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摄影、音乐学(声乐教育、键盘教育)、音乐表演(声乐、键盘、器乐)、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国际标准舞方向)、表演、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

37

重庆师范大学

12.4

统考录取

2025年承认省统考成绩专业:
书法学、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38

内蒙古师范大学

12.4

统考录取

2025年承认省统考成绩专业:

美术学类专业、设计学类专业、动画、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书法学、舞蹈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39

包头师范学院

12.4

统考录取

2025年承认省统考成绩专业: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

40

呼伦贝尔学院

12.4

统考录取

2025年承认省统考成绩专业: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音乐学、音乐表演、书法学、舞蹈表演

41

武汉轻工业大学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录取规则:

2025年学校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认可所在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考生专业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划定的省级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线,且文化成绩达到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投档成绩根据当地统一规定换算标准执行,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无明确规定的,我校将根据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40%+省级统考专业成绩×60%,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2

浙江工业大学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规则:

美术类: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招生省份该专业类别所在批次控制线,经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按综合分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此外,考生外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75分(总分150分制计)。具体综合分计算规则如下:

1. 若生源省份有综合分计算的统一规定,则我校按照该省的统一规定进行录取。

2. 若生源省份无统一规定,则综合分=高考总分(总分折合为750分)×5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总分折合为750分)×50%。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参照生源省份相关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播音主持类: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招生省份该专业类别所在批次控制线,经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按综合分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此外,考生外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75分(总分150分制计)。具体综合分计算规则如下:

1. 若生源省有综合分计算的统一规定,则我校按照该省的统一规定进行录取。

2. 若生源省份无统一规定,则综合分=高考总分(总分折合为750分)×6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总分折合为750分)×40%。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参照生源省份相关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43

渤海大学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音乐表演、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

录取规则:

(1)院校志愿

美术学(师范)、绘画、环境设计、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各专业的录取批次、投档方式,均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辽宁省在普通类本科批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外省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我校省内艺术类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外省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编制计划,投档录取。

(2)录取

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属本省统考范围内的,须参加考生所在省本科专业省统考并成绩合格。各省具体说明如下:

辽宁省:

美术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辽宁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辽宁省无省统考,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①美术学(师范)、绘画、环境设计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②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投档。辽宁省在普通类本科批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202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将按辽宁省发布相关文件执行。

其他省份: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招考方向、招考办法以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为准。

说明:音乐表演专业统考科目为音乐表演,声乐方向招收美声、民声、流行考生,器乐方向招收钢琴、长笛、古典萨克斯考生,各省具体招考方向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音乐学(师范)专业统考科目为音乐教育,辽宁省不设主项和副项,有美声钢琴、民声钢琴两种组合,外省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44

沈阳化工大学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录取规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使用招生省份的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按照各省投档综合成绩,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45

大连交通大学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动画、产品设计

录取规则:

我校艺术类招生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统一采用考生所在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1)我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获得艺术类统考合格证,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统考成绩都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我校执行各地区的投档录取政策。

部分地区艺术类录取特殊说明:

1)内蒙古艺术类录取办法: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60%+(专业分/专业满分)×40%]×750,使用“平行志愿”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2)河南省艺术类录取办法: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50%+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使用“平行志愿”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2)如综合成绩相同,执行各省有关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定,若无明确规定,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再相同:

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地区,理科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文科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地区,优先录取顺序按其相关文件规定的同分或同位处理办法执行。

46

喀什大学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舞蹈表演

录取规则:

(一)文理兼收,不限单科成绩;

(二)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本科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所在省(区、市)发布的艺术类招生录取文件规定进行择优录取;

(三)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的考生。当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和综合成绩均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其他三科之和;

47

新疆师范大学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美术学(师范类)、绘画(中国画方向、油画方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录取规则:

1、文理兼收,不限单科成绩,志愿优先。后期我校将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时间向社会公布《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具体录取原则以届时公布为准。

2、新生报到后学校组织专业复查测试,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48

鞍山师范学院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音乐表演、音乐学、美术学、摄影、书法学、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录取规则:

“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

①辽宁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否则作退档处理。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辽宁省招考委公布的平行志愿排序规则为准。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音乐类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②河北美术音乐、山西音乐书法、黑龙江音乐、浙江美术音乐、山东美术音乐书法、河南美术音乐书法、湖北美术、湖南美术音乐书法、广西美术、甘肃书法:

针对各省已投档的考生,按考生综合分排序,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进行专业分配。综合分计算方法以各省级招生**公布的原则为准。

49

辽宁师范大学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学、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

录取规则:

1.艺术类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除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辽宁省普通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均执行辽宁省有关文件规定。

2.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录取专业使用的文化成绩包含高考政策性加分。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艺术类投档条件。

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为按照各省(自治区)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0

长春建筑学院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动画、科技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

录取规则:

1.艺术类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专业清),按投档考生的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投档分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承取(专业课成绩再相同,按照语文、数学、综合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承取原则与生源省(市、区)规定的录取原则冲突时,按生源省(市、区)规定的原则录取。

51

湖北经济学院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动画、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录取规则:

1.考生须填报我校志愿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控制分数线。对于按首选科目或科类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首选科目或科类分别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或科类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采取统一排序方式录取。

2.我校认可各省份艺术专业统(联)考成绩,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投档成绩按我校在各省份所在录取批次统一规定换算标准执行,若没有统一换算标准的,综合成绩则按省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进行折算】和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各省最终录取原则以学校本科招生网最终发布的2025年招生章程内容为准。

52

湖南工商大学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人工智能与创意设计院士卓越班)、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表演、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录取规则:

考生美术类或音乐类省级统考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学校在体检合格的基础上,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

53

温州大学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美术学(师范)、书法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服装展示设计、鞋靴设计)

录取规则: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参加生源省的艺术统考(或联考)并取得合格证;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线:3.外语单科成绩达到规定的分数。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录取:

(一)综合分折算方式如下:

综合分=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按750分制计)x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 750分制计)x50%。

(二)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我校要求浙江省考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达到60分,其他省考生达到50分(满分按150分计),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外语单科成绩要求。

54

长江大学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类)、美术学(师范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

录取规则:

1.学校在全国不组织专业科目校考,承认各省联(统)考成绩,省联(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若文化分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资格线即可报考我校。在已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以下规则录取:

对有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按生源所在省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同分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提供同分排序原则,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对没有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各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①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2;

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成绩+专业成绩;

③舞蹈类专业:(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2。

对于首选历史(文科)和首选物理(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分别排序录取;否则,统一排序录取。

55

武汉大学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设计学类

录取规则:

按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排序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对于不分科类排序录取的省(区、市),统一排序录取;对于严格区分科类排序录取的省(区、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分科类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56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动画、产品设计

录取规则:

1.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产品设计、动画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不提科目要求。

57

石河子大学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音乐学(师范类)、舞蹈教育(师范类)、美术学(师范类)、环境设计

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成绩。对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批次类型的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加分)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以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专业计算公式为准。

2.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录取,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原则,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传统高考省份理工类依次按照实考总分、数学和英语单科成绩排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实考总分、语文和英语单科成绩排序。

3.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专业复测。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4.入学后,考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58

山东财经大学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我校不单独组织校考。考生专业成绩直接使用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参加夏季高考并根据所在省份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填报我校志愿。

第十一条 山东省考生录取原则:采用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美术类统考成绩)相关联的投档模式,依据综合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投档。对进档考生,按山东省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的录取原则由学校审核录取。

第十二条 山东省外考生录取原则: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所在省份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投档。对进档考生,按照考生所在省份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的录取原则依次录取;如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由招生高校自主确定录取原则,我校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专业成绩同分考生,我校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录取额满。

59

宁波大学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音乐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师范)、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

录取规则:

我校将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换算方式:

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高考总分折合成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成100分制计)×7.5×50%。

60

深圳大学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设计学类、美术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影视戏剧)、舞蹈编导、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流行演唱)、音乐表演(器乐演卖)、音乐表演(音乐编创)、音乐学(师范)(培养中小学音乐教育人才)

录取规则:

(一)录取条件

1.符合考生生源地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按省统考招生的专业,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子类别)的统考(详见附件)并达到省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2.体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美术类考生色盲者不予录取。

3.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设有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达相应分数线者请放弃报考,否则将被退档。在广东、福建、黑龙江、湖南、重庆、四川、安徽为普通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浙江为普通类第一段控制分数线。

(二)专业录取办法

各专业均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统考方式招生,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分专业时认可全国性高考加分,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按平行志愿方式、且按专业计划数1:1出档的考生,服从调剂、符合我校相关录取规则和体检要求,我校不退档。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还须达到我校规定的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若我校被安排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分省分专业(招考方向)计划,按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省级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文化投档成绩、文化原始分、语文、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优先顺序。

61

湖北大学

12.4

统考录取

统考成绩录取专业:

美术学、设计学类、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播音主持与艺术

录取规则:

美术学:

1.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投档考生综合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文化满分×6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0,专业成绩直接使用省级专业统一测试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平行志愿特征分高优先。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2.对于按首选科目或科类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首选科目或科类分别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或科类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统一排序的方式。

设计学类:

1.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投档考生综合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文化满分×6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0,专业成绩直接使用省级专业统一测试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平行志愿特征分高优先。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2.对于按首选科目或科类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首选科目或科类分别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或科类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统一排序的方式。

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

1.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投档考生综合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文化满分×6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0,专业成绩直接使用省级专业统一测试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平行志愿特征分高优先。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2.对于按首选科目或科类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首选科目或科类分别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或科类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统一排序的方式。

播音主持与艺术:

1.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投档考生综合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文化满分×6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0。学校不组织专业校考,专业成绩直接使用省级专业统一测试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平行志愿特征分高优先。

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2.对于按首选科目或科类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首选科目或科类分别排序录取;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或科类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统一排序。

62

沈阳师范大学

12.4

统考录取


(1)录取原则

◆音乐学、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戏曲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戏曲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分专业(不分行当或乐器种类),全国统一排序,按省际联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63

大连艺术学院

12.4

统考录取





(一)本科艺术类录取原则

考生须达到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制定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各专业不限定外语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各省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如下:

1.音乐类、舞蹈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按综合分1(综合分1=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综合分1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艺术文或历史学科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或物理学科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2.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按照综合分2(综合分1=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综合分2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艺术文或历史学科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或物理学科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3.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其他专业志愿不予考虑;当第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其他专业志愿及服从调剂的所有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自2024年起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64

宁夏大学

12.4

统考录取


(一)区内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宁夏的艺术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 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遵 循生源省份投档政策,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综合成绩按高 考成绩占 50%、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按总分 750 分折算)占 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艺术专业统考成 绩排序,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 加分)、高考实际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外语单科 成绩顺序排序。

(二)区外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宁夏以外省份的艺术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 分)达到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联考) 成绩合格,遵循生源省份投档政策,按考生所在省艺术专业 统考(联考)成绩排序录取。考生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 绩相同时,按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实际成绩(不 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对于实行梯度志愿(或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上述 规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再按 上述规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65

湖北工业大学

12.4

统考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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