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华南农业大学动物学院院长谢青梅建议扩大全国文科一级教授试点范围。建议中她提到,文科一级教授候选人需具备二级教授满10年资格,年龄不超过70岁。

什么是“一级教授”“二级教授”?教授也有等级之分?

一级更比一级强

早在2008年,教育部和人事部联合发布高校教师评级定岗办法,启动改革开放后的首次高校教授评级。高校教授将不再像过去那样只有正副之分,而是分一至七级,其中正教授岗位分一至四级,副教授岗位分五至七级。除了正副教授,讲师、助教也有不同的等级,总的级别达到13级。

从一级到四级,每个梯队的人数和含金量呈金字塔型递减。按照规定,全国范围内,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一级教授基本只有院士才能达到相关评定标准,是“学术地位的最高标尺”。拥有一级教授,也代表着院校在相应学科领域的学术领先地位。


二级教授仅次于一级教授,一般是校内外同行公认的顶尖学者、国家重大重点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等;三级教授一般是学界工作时间较长在教育、科研方面取得一些突破的人才,比如学科带头人、省部级教学名师等;四级教授即一般的正教授。

事实上,我国高等教育史上也曾长期实行过教授分级制。在1956年的全国性工资改革中,教授等级直接与工资挂钩,有观点认为当时“X级教授”指工资等级,即一级教授在全国同类学科、专业的教授中工资水平是最高的。相比来说,如今的“X级教授”更多代表职称等级。不过,两个“一级”都不完全等同于工资或职称等级,而是互相牵连,并与教授的学术水平有着紧密联系。

教授的等级直接影响到薪酬待遇的多寡。2019年,武昌理工学院进行了工资制度改革,其中一级教授年薪60万元,二级教授年薪45万元,三级教授年薪30万元,四级教授年薪18万元;并且一级教授、二级教授享有免费提供别墅住房,并配有服务员,提供后勤服务等等。每一等级之间的年薪相差十余万,可见即使同为教授,不同职称等级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却有着较大的差距。

文科一级教授≈文科院士

一级教授基本只有院士才能达到相关评定标准。2006年,国家实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行岗位聘用制度,院士直聘一级教授岗位。但我国的院士制度只设立在理工农医等学科,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一直没有与之相当地位和影响的学术称号。所以直到2008年,缺少院士制度的人文社科领域也基本没有一级教授

2009年,中国人民大学首聘14名人文社科一级教授,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率先开展了一级教授聘任的试点工作。一年后,著名法学家武树臣教授加盟山东大学法学院,是山大从校外聘任到岗的首位人文社科一级教授。也正因为“文科一级教授”的稀缺性和含金量,对其称呼时也通常采用更通俗的叫法,即“文科院士”


图源: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网

不过,除了“文科一级教授”,更多的大学采用另一种称号,即“文科资深教授”作为本校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最高学术岗位。2003年,教育部启动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提出“鼓励高校从实际出发设立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岗位,并给予与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院士相应的待遇”。

吉林大学和武汉大学随即在次年于全国率先启动首批“文科资深教授”评审工作。2005年1月,北京大学设立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聘任袁行霈等25位教授为北京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给予与院士相当的待遇。此后,国内部分高校相继实施文科资深教授制度。


教授级,

能评上一级教授的教师毕竟是极少数。对大多数高校教师来说,仅仅评上四级教授(也即一般的正教授)就需要耗费十余年乃至数十年的时间,甚至终其一生也无法评上教授,更何况是继续往金字塔尖攀爬呢?

想要从四级教授往上晋升,随着职称等级的含金量越来越高,每一级的评审条件也随之改变,对工作年限、教学工作质量、发表论文水平、课题研究情况等各方面的要求也愈加严格。

北京交通大学教授三级岗位申报条件为例,若想申报三级教授,在资历上需要任教授岗位12年及以上,优秀者可放宽至8年甚至4年。同时,在业务上也需做出突出贡献,例如负责重点专业、重点建设专业、大面积公共课程群建设,有突出贡献和显著成效,主持多项省部级重点项目,带领团队取得重大原创性成果等。

若是想评上二级教授,门槛更高。以苏州大学的教授二级岗位申报条件为例,申报人需得满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以第一完成人获国家三大奖二等奖,或其他国家级层次领军人才等选项条件之一。若将人才条件放宽,则需要额外满足受聘教授职务5-10年不等。

教授分级,好吗

教师岗位等级评级,是高校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然而对于“分级制好不好”这一问题,高校教师和公众各持己见。

以往,高校的教授只要职称一样,就享受完全一样的待遇,而且教授的各类职称基本都是终身制的。同样职称的教授即使在教学和科研方面贡献不一样,也没有办法在收入等方面体现差距。

实施教授分级定岗制度,拓宽了教授的晋升空间,薪资随级别“水涨船高”,对于提升业务水平也起到很大的激励作用。一些高校有关达不到要求就“降级”的规定,也在很大程度上杜绝了不少教师达到教授岗位后“停滞不前”的现象,有利于教师流动和高校发展。

例如,某“双一流”大学在推进职称评聘改革的案例文章中提到,学校2024年共1715位教师参与聘用,拟聘人员中有557位教师岗位晋升,26位教师岗位降低,充分激发教学科研单位的办学活力。大理大学于2024年底印发《大理大学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明确未经学校批准,教授、副教授累计两年不为本科生授课的,一个聘期内降低聘任等级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院长、二级教授周光礼认为,评级定岗制将不断激励老师钻研、教学,不再以为做到教授就是“到头了”

然而,也有人对此制度提出了一些质疑。比如,分级制度中过于强调“ 头衔+年限+奖励” 的分级标准,而忽视了教授们真正的学术评估。

有人认为,对于那些潜心学术的教师来说,太频繁的考核、评级会让他们疲于应付,干扰他们宁静治学的环境。一两年就要评一次级,可能会导致有的教授为出成绩而在科研上追求“短平快”,急功近利

也有人担心,分级制度似乎更加注重资历、工龄和职位这些“硬”指标,有可能导致论资排辈的现象更加盛行。有论文进行问卷调查后发现,一部分年轻教授表达了强烈不满,认为教授分级制度是学术权力的另一个游戏罢了。除此之外,教授的学术发言权是否也会受到“级别”的影响?三级教授是否一定比四级教授更权威?

上世纪50年代,我国施行学部委员和一级教授遴选制度曾极大地推动了理工科和文科的发展。

教授分级的初衷绝不是为了加剧“内卷”,而是充分发挥评级定岗制的积极作用,激励教授们进取,使教师队伍不断得到整体优化和高校教育质量的稳步提高。

在职称改革的路上,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期待能让职称评价真正回归学术性和荣誉性本质,让教师的专业自觉性得以复苏或生发,让优秀人才得到合理回报,更好地释放人才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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