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侯梦茹
近日,聊城市机动车排气监测管理中心针对部分重型柴油货车车主存在的私自拆除、屏蔽、垫高氧传感器以及减少尿素喷射量等违规行为,发布警示明白纸,郑重提醒广大车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
根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擅自拆除、闲置、改装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这些违规行为不仅会导致尾气中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大量超标排放,严重危害空气质量,还会影响车辆的正常性能和使用寿命,增加车辆故障风险。
聊城市机动车排气监测管理中心呼吁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市民若发现相关违规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0635-8909868进行举报,并尽可能详细地提供违规车辆的相关信息,如车牌号码、车辆特征、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等,以便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准确地进行调查处理。
请广大重型柴油货车车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进行违规操作。对于已经存在违规行为的车主,应立即整改,恢复车辆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的正常状态。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做守法的好公民,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