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居民身份证办理专场服务的通告

为持续提升便民服务质效,满足广大群众特别是16周岁以下在校学生报考、出行等用证需求,我市公安机关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居民身份证办理“周末办”和“午间办”专场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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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场办证时间

即日起至5月31日

  • “周末办”专场:

每周六上午8:30--12:00

  • “午间办”专场:

工作日12:00--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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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业务

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到期换领(有效期在3个月内)、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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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全市设有户籍业务办理派出所窗口均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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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带户口簿、《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照相馆拍照后取得)、原居民身份证(换证的须提供)。

2、未满16周岁的:需由家长(监护人)陪同,提供数字相片回执、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关系材料(能反映监护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监护关系证明材料之一)。如家长(监护人)不能亲至陪同代申请的,由监护人和被委托人通过“粤居码”“委托代办功能”实人实名认证后,双方网上确认签署委托书进行代办。

3、潮州市外户籍的申请人须出示“粤居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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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省内户籍居民年满16周岁以上,办理到期换证、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且已领取过公安机关办理的带有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同意复用历史指纹并通过“粤居码”小程序实名认证,符合办理条件的,可通过“粤居码”小程序网上办理。

特此通告。

潮州市公安局

2025年3月24日

潮安区融媒体中心

本期编辑:蔡晓琳

执行编辑:王晓丹

编 审:刘俊雄

来 源:平安潮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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