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目前已启动

森林防火Ⅰ级应急响应

清明节将至

全市民俗祭祀、春耕生产用火交织叠加

群众进山踏青、旅游休闲活动也大幅增加

野外火源管理难度逐渐加大

为有效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日前,清远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确保2025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安全的通告。(上下滑动查看通告)

一、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三条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将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不少于三十米的范围划定为森林防火区,并向社会公布。

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下列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违反《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 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两百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并处两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清明节期间,进山祭祀、扫墓人员要自觉遵守禁止用火规定,自觉服从政府森林防火安全管理。一旦引发森林火灾,在场人员要迅速从火尾处接近火线,紧贴着火线自下而上快速扑救。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110或12119电话报警。

近日,全市各地日前陆续通报了

多起违规野外用火处罚案例

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

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

坚决杜绝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野外违规用火引发山火

2023年1月,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双龙湖背后山地发生森林火警,公安机关2小时侦破这起因随意丢弃烟蒂引起的失火案,并将犯罪嫌疑人虞某伟抓获。

经调查,事发当天,虞某伟独自来到吉田镇双龙湖背后鱼塘边做农活,吸烟后随意丢弃烟蒂到荒田,引起草丛起火,火势蔓延至旁边林地继而引发森林火灾。发生山火后,虞某伟因风势太大无法扑灭便离开现场。经鉴定,本次山火过火林地面积达70余亩,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双龙湖背后山地发生森林火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虞某伟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田间烧草引发火灾

2025年1月16日,阳山县黎埠镇执法人员发现界滩村委会叶屋村村民陈某妹违反禁火令规定,擅自在叶屋村叶屋背山脚下的耕地上烧地边草,不慎引燃耕地周边荒草,火势向山上蔓延,造成过火面积约4亩,执法人员当场对其违法行为现场抓获,并对其进行严厉批评教育,目前正在立案查处当中。

2025年3月12日,佛冈县石角镇凤城村的一处山头突发火灾,蔓延面积较大引发关注。经过一个小时左右,在晚上8点左右将明火扑灭,现场无人员伤亡。

根据调查,起火原因是村民在田间“烧地草”,稍不注意就导致了火势蔓延到周边农田,还有几棵树木也受到波及,火灾涉及的面积约为30亩左右,具体面积还需要进一步测量。目前,火灾违法嫌疑人已经找到,将会按规定进行惩处。

2025年3月20日下午,为便于耕作,黎埠镇升平村村民张某与其妻子赵某在升平村委会永新村焚烧杂草,突然火势蔓延无法控制,最终引发森林火灾。当前案件正在调查取证中,过火面积待核查(以林业部门核查为准)。

上山祭祖引发失火

2022年4月,连州市大路边镇大塘村村民黄某仲携带打火机、冥纸等易燃品上山祭祖,不慎引燃地面上的杂草,引发山林火灾。经鉴定,过火面积208亩。黄某仲因自身疏忽引发火灾,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同时,根据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黄某仲承担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服务功能损失费、山火扑救费等多项费用合计数十万元。

2025年3月19日,阳山县黎埠镇鲁塘村某村民到鲁塘村委会小柳塘水库周边山场墓地进行拜祭,在拜堂前燃放香烛纸钱鞭炮,不慎点燃周边杂草。因天气炎热干燥,加之风势迅速增大,火势蔓延失控,最终引发森林火灾。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取证中,过火面积待核查(以林业部门核查为准)。

2025年3月20日下午,阳山县黎埠镇扶村村民古某三兄弟到升平村委会东方红组驼背山墓地进行拜祭,在拜堂前燃放香烛纸钱鞭炮,不慎点燃周边杂草。因天气炎热干燥,加之风势迅速增大,火势蔓延失控,最终引发森林火灾。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取证中,过火面积待核查(以林业部门核查为准)。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提醒,春季气温回升较快,林木处于极易燃烧的状态,春耕烧荒、扫墓祭祖烧纸、焚香等野外用火行为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同时也会造成环境污染、破坏。为了减少春季火灾的发生,特此提醒广大群众春耕时节注意田间用火安全,清明将至应选择文明绿色的祭祀方式,鞠躬、献花、栽树或者到定点设置的焚烧桶祭祀等多种方式亦可寄托哀思,切勿因祭祀先人,让后人付出牢狱的代价,携手让清明节更加“清明”。

清远发布编辑部
来源:新清远 清远日报 清远应急管理

记者:何帆

编辑:何雁舒

校对:蔡硕

二审:李诚

三审:钟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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