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风干物燥
乐昌进入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
森林火险红色预警生效中
加之清明将至
扫墓祭祖活动增多
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事故
稍有不慎或将受到法律严惩
现公布我市今年
1起野外违规用火典型案件
以案释法 再敲警钟
2025年1月14日,乐昌市黄圃镇一处山地发生火情。接报后,乐昌市公安局黄圃派出所、森林警察大队迅速抵达现场,会同镇村、消防等相关部门开展火情处置、现场警戒、治安维护和火案侦破工作。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火势最终被扑灭。经现场勘验,起火原因为村民吴某在自家山间田地焚烧秸秆和杂草时,因疏忽大意导致火情失控并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13.8公顷,给当地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因涉嫌失火罪,吴某已被乐昌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春季森林防火
做好10个“不”
来源:乐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