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众党创办人柯文哲日前因涉京华城案,被台北地检署依贪污罪起诉,21日首次出庭时情绪激动,当庭怒斥检方“不要脸”、“恨死检察官”。对此,前立委郭正亮研判,柯文哲这件案子,即便收贿指控最终不成立,但“图利”、“侵占政治献金”与“伪造文书”等罪名若成立,加总后的刑期仍可能超过10年。他更坦言,“目前还看不到图利罪不成立的可能性”。

郭正亮昨(23日)在政论节目《麦玉洁辣晚报》中指出,目前司法程序中有许多值得讨论之处,北检违反侦查不公开,但要怎么查?还有都已经起诉了,怎么还可以抗告?这大概都是台湾特有的制度,很多国家或地区都不行,起诉之后就交给地院,最终要不要羁押由地院决定,哪有什么抗告制度?抗告是柯文哲的律师可以抗告,怎么会是北检?



郭正亮接着提到,一审若判处10年以上刑期,依法柯文哲将丧失参选资格,民众党不得不审慎面对这项可能。他分析,柯文哲虽然可能不构成收贿罪,因目前看不到明确的金流证据,但图利罪仍具高度成立机会,尤其已有副市长彭振声与前幕僚邵琇佩作证,指控力道不容小觑。此外,伪造与政治献金问题虽刑责较轻,但仍是累加计算的部分。光是图利罪就可能面临7年刑期,不可轻忽。

郭正亮直言,柯文哲在庭上的表现虽能激励支持者,但这只是“政治上的情绪操作”,若要真正面对官司,还是得回归法律攻防,不能只是吵一吵就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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