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泰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财政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泰安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相关情况,市财政局相关负责同志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市财政局以“强基础、提质量”为目标,扎实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全市会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今年,印发《关于加强会计规范的通知》,列明13个大类、63项重点会计规范事项,列清单抓落实,推动全市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管理水平提质增效。
一是合规设置岗位,强化人员配备。根据会计业务需要合理设置会计工作岗位,实现不相容岗位分离。合规任用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会计人员,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会计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严格落实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登记备案制度,会计人员转岗、调动报财政部门备案,按规定进行动态监管。
二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管理。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准确使用会计科目,原始凭证真实、合法,登记账簿及时,确保账证、账账、账实相符,及时、完整编报会计报表。
三是完善内控建设,加强会计监督。规范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经济和业务活动制度、流程、制约措施,建立“制定制度—执行实施—监督评价”的闭环管理机制,健全权责清晰、约束有力、运行有效、监督到位的内部控制体系。抓好财经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廉政警示和风险教育,有效发挥会计监督作用。
四是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推动电子会计档案应用。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严格履行会计档案查阅、复制、借出登记手续,会计档案鉴定、销毁手续完备,移交清册、保管清册、销毁清册记录内容齐全。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电子会计档案管理机制。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持续加强工作指导,通过政策引导、宣传培训、经验交流等措施,促进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不断提升全市财务和会计管理水平,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大众新闻记者 王洪涛 实习生 蔡芹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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