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承秦制并不准确
新视角读《汉书》之十一
文/宋玉山
人们常说,汉承秦制,意思是说,西汉继承了秦朝的制度。但从《汉书》记载来看,情况并非如此。西汉在法律制度、治国理念和国家大政方针等方面,与秦朝相比,有着天壤之别。
固然,西汉建国初期,国家的官僚体制,甚至官吏名称等,都承袭了秦制;秦朝的法律法令,很多也都存在。这是因为连年战争,还没有来得及改变。秦朝崇尚暴力,实行严刑峻法,以致激起民变,丧失天下。刘邦这些反秦英雄们,对秦朝的暴政深恶痛绝,当然不会继承秦朝那一套。刘邦攻占咸阳之后,首先“约法三章”,宣布除了杀人、伤人、偷盗获罪之外,所有秦朝法令一律废除,结果大得人心。
当然,光靠“约法三章”是不够的,刘邦统一天下之后,让萧何主持改革秦政,制定了《九章律》。《九章律》包含了九个方面的法律制度,废除了秦律中的一些条款,减轻了定罪和刑罚。吕后时期,宣布废除夷三族罪和妖言令等酷刑。到了汉文帝时期,进一步废除黥、劓等酷刑,放开言论自由,甚至对《九章律》中的一些过严条款,也做了删除和缓减,明确提出了“轻刑慎罚”,这与秦朝实行的重刑严罚,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在治国理念上,秦朝长期奉行法家治国思想,依靠武力和严法,这对于统一天下是有利的,能够在马上得到天下。刘邦称帝后,经陆贾提醒,意识到不能在马上治天下,便让陆贾写出《新语》十二篇,论述新的治国之道。《新语》的基本出发点是实行“仁政”,刘邦大加赞扬,表明他要与秦朝的“暴政”彻底决裂。吕后时期,开始实行与民休息政策。到了汉文帝时期,明确提出了以“黄老之术”治国的思想。汉武帝时期,又提出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使儒家思想登上历史舞台,统治中国封建社会几千年。
在国家体制上,秦朝建立了中央集权制度,全面实行郡县制,这是一个重大贡献。刘邦实际上是赞成中央集权的,而且为之做出了很大努力。但鉴于西汉初期的特定环境,刘邦并没有全面推行郡县制,而是实行了郡国并行制度。在中央势力能够达到的地方,实行郡县制,由中央直接管辖;而在中央势力难以达到的地方,则建立了一些诸侯国。刘邦为了得到天下,先是封了七个异姓诸侯王,后来又把他们一一铲除,换成了刘姓王,形成了皇帝和刘姓子弟共同治理天下的格局。这在当时的条件下,是必要的,也是权宜之计。文景帝时期,开始削弱诸侯王的势力。到了汉武帝时期,通过实行推恩策,肢解了诸侯国,彻底形成了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度。
在官僚制度上,秦朝设立了三公,即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三公之下设置九卿,分别负责某个方面的事务。西汉建立以后,承袭了这一做法,仍然设置了三公九卿,甚至官吏名称也基本没有改变。但到了汉武帝时期,官僚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
汉武帝为了强化皇权、压制相权,实行了“中外朝”制度。中朝,是由大将军和尚书等官吏组成,属于决策和权力机构;外朝,是由丞相为主的官吏组成,属于办事和执行机构。大将军地位在丞相之上,丞相的地位、权力和作用大大降低。汉武帝临终托孤的四名顾命大臣当中,就没有丞相。汉武帝还在各地建立了刺史制度,加强对地方官吏的监督和考核,形成了皇权专制。
关于西汉时期的经济政策、财政政策以及用人制度、军事制度等等,也与秦朝大不一样。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笼统地说汉承秦制是不准确的。西汉是在推翻秦朝暴政的基础上建立的,抛弃秦朝的一些制度和做法,是必然的;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西汉政权不断变法革新,形成自己的治国制度,也是必然的。
正因为这样,西汉王朝才陆续出现了“文景之治”“汉武盛世”“昭宣中兴”等几个黄金期,统治天下长达二百多年,形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发展高峰。
【作者简介】宋玉山,山东沂南人,1956年生,曲阜师范学院中文系毕业,中共党员,山东省作家协会会员。历任茌平县委宣传部新闻干事,农工部副部长,王老乡乡长,县委办公室副主任,聊城市委组织部科长,聊城市委办公室科长,茌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副书记,聊城市统计局长,聊城市教育局长,甘肃省委政研室副主任,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室主任,山东省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省委新闻发言人,山东省人大常委等职。获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高校特聘教授。2019年退休后,撰写《新视角读二十六史丛书》,共13册、300万字,由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发行。喜马拉雅平台将该书以“精读中国历史”为题播出,目前听众达2.1亿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