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内务部要求各省市暂停提交根据2016年、2022年和2023年国会常务委员会决议的县级、乡级行政单位调整和设立方案。
在3月23日发送给各省市的文件中,内务部还要求暂停按照旧标准对各级行政单位进行分类。
各地被要求暂停审查、验收各级行政单位的地界档案和地图,并根据国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23-2025年期间县级、乡级行政单位调整的决议,暂停新建、修改和补充各级行政单位的地界档案和地图。
河内市一角
此外,越南内务部要求暂停制定县、乡级行政区划单位2030年总体规划和2045年远景目标,直到有权限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指导方针。
上述要求仅适用于正在按照国会常务委员会此前颁布的旧标准进行县、乡合并方案的情况。
根据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自2016年规定并经2022年修订补充的标准,山区和高原地区的县人口需达到8万,面积需达到850平方公里;平原地区的县人口需达到12万,面积需达到450平方公里。各县必须有13个乡级行政单位,其中至少有一个镇。
山区和高原地区的乡人口需达到5000,面积需达到50平方公里;平原地区的乡人口需达到8000,面积需达到30平方公里。
过去一段时间,越南许多地方已根据这一标准进行了县、乡合并。与此同时,3月20日,越南中央指导委员会关于总结第18号决议的会议上,已指示政府党委完善各级行政单位调整方案并制定地方两级政府组织模式的提案,并于3月25日前向政治局报告。随后,政府党委将吸收政治局的意见,完善报告和方案,并在4月1日前向中央执行委员会报告。
越南政府党委将指导和完善省、乡级行政单位调整和合并方案(具体职能、任务、组织架构、编制;干部安排、办公场所、公务住房;资产和办公场所的处理等)。
预计国会常务委员会将在6月30日前通过乡级行政单位调整的决议,而国会将在6月30日前通过省级行政单位合并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