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志锋 通讯员 冉东黠
近日,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发挥“法院+村委会”联动机制,成功和解执行一起合同纠纷案,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维护了法律权威与社会和谐稳定。
【基本案情】
申请人赵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因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被执行人须向申请人支付93042.93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义务,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迅速展开行动,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等,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具备一定履行能力,但因资金困难,一时难以支付欠款。为切实解决双方矛盾,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执行干警决定尝试通过执行和解方式解决此案。考虑到村委会熟悉当事人情况,执行干警主动联系被执行人所在村委会,邀请村委会协助执行并参与调解工作。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村干部与被执行人进行面对面沟通。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详细阐释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村干部则从邻里乡情、诚信等角度出发,对被执行人进行劝说。同时,执行干警与村干部也积极与申请人沟通,寻求申请人的理解,村委会也向申请人作出了执行担保。
在充分尊重双方意愿的基础上,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申请人对申请标的作出8000元的让步,被执行人当即履行了50000元的执行款,并对剩余执行款作出五日内履行到位的承诺。两日后,被执行人按约给付了剩余执行款,该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