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长汀对制毒犯卢某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罪犯卢某,男,1964年3月11日出生,初中文化,长汀县河田镇人。2020年,卢某伙同他人贩卖、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199.246千克,向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3千克。
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卢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来源:中国禁毒、福建禁毒
原标题:《卢某(男,1964年生)验明正身,执行死刑!》
栏目主编:秦红 文字编辑:韦嘉维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来源:作者:中国新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