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截至3月19日,十六届大同市委第七轮巡察全部完成进驻工作。8个巡察组将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协机关、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等41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等10个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对平城区、云冈区各1个村开展提级巡察。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文伟,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鹏出席部分单位巡察进驻动员会议。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市委巡察办领导分别参加相关单位巡察进驻动员会议。
会议强调,巡察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健全巡视巡察工作体制机制作出具体安排,赋予巡视巡察工作新的重要使命,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市委各巡察组将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聚焦巡察监督重点,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勇于亮剑、精准监督,不断提高巡察震慑力和针对性,以有力有效的政治巡察推动党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被巡察党组织一致表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客观全面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态度诚恳接受监督,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进行。以接受市委巡察为契机,对标政治标尺、强化政治担当,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具体举措和工作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设有专门联系电话、巡察意见箱和邮政信箱。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30-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5年5月26日。参照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党的纪律、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相关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