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男”遇上 “火眼金警”
诡计瞬间现原形
3月16日下午14时许
安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枫田中队接到报警称
一辆私家车在竹江乡路段正常行驶时
被后方超车的三轮摩托车刮碰
导致车辆大灯、保险杠等部位“严重受损”
小车车主报警
请求交警前往处置
中队民警到达现场后
双方车辆停靠在路边
民警上前询问双方当事人了解事发经过
私家车驾驶员陈某进提供了行车记录仪
民警将双方带回枫田中队处理
(小车碰撞损伤部位)
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至17时40分时
达成一致
三轮摩托车驾驶员董某明
赔偿私家车车主陈某进8800元
该起十分“寻常”的交通事故接近尾声时
民警听到三轮摩托车驾驶员董某明扫码付款时脱口而出
“你的收款码是修理厂的啊”
凭借多年办案经验
民警察觉其中似乎有猫腻
立即对私家车车主陈某进进一步询问
陈某进闪烁其词的态度肯定了民警心中猜想
通过综合管理平台查询私家车行驶轨迹
发现离事发前不远处的监控拍到私家车驾驶员
与现场驾驶员(陈某进)不一致
民警立即对陈某进进行控制
通过讯问
陈某进如实供述自己不是事故车驾驶员
真正的驾驶员雷某因已有多次事故记录
(均为碰瓷)
担心被发现异常
在发生事故后立即通知陈某进在前面乡镇等候
交换由陈某进充当驾驶员进行索赔
现场协商不一致后陈某进选择报警
以为可以瞒天过海
不料有火眼金“警”
目前
该案件已移交刑侦大队进一步调查处理
“碰瓷” 行为不仅破坏社会秩序,还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广大市民在日常出行中,若遇到交通事故,务必保持冷静,第一时间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同时,要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如行车记录仪视频、现场照片等,以便警方调查处理。若发现可疑人员有 “碰瓷” 嫌疑,应及时向警方反映,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环境和社会秩序。
监制:赵西平
终审:邹益健
复审:王芹
编辑:王婷
微信公众号: afjj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