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是世界森林日,邛崃市检察院会同市林长办、市法院、市公安局、平乐镇人民政府,联合开展“法治护绿,守护乡愁”宣传活动。


世界森林日

检察官们结合发布破坏森林资源典型案例,在千年古榕树下向群众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森林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核心条款,回答群众提问,引导群众树牢“保护古树名木人人有责”的法治观念。



《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明确了古树名木的定义、保护原则、保护措施以及法律责任‌,这是我国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填补了古树名木保护领域国家层面的法规空白,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


邛崃市目前有古树名木898株。其中一级古树62株,二级古树118株,三级古树718株,古树群7个。


古树是古镇岁月变迁的见证者,是古镇文化的重要符号。平乐古镇现有古树147株,树龄高达1400余年。随后,邛崃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平乐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在平乐古镇联合巡护古榕树。


古树名木保护涉及多个部门,是社会共同的责任。邛崃市检察院依托“林长+检察长”机制,不断强化依法保护古树名木工作,不断扩大生态保护“朋友圈”,讲好古树名木故事,传承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共同守护好这抹穿越古今的绿色瑰宝。

供稿 / 孙 蕾

编辑 / 孟 懿

一审 / 赵 静

二审 / 陈志航

三审 / 陈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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