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蔡家人民法庭协同成渝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重庆)江津调解工作站,成功调解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据悉,这是该中心入驻江津法院后参与调解的首例案件,开启了江津法院金融纠纷化解新模式。

案情简介

杨先生为其老伴穆女士投保了住院医疗保险。保险期内,穆女士因病住院治疗,在自费医疗20余万元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然而,保险公司以“投保人在投保前未如实履行健康告知义务”为由拒绝理赔。因双方沟通无果,杨先生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对医疗费用进行理赔。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联系了成渝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重庆)江津调解工作站驻院调解员,希望调解员发挥保险行业专业优势,合力对案件进行调解。


▲聆听双方当事人诉求

明亮温馨的调解室内,法官与驻院调解员一起抽丝剥茧,从案件的争议焦点入手,通过调解员立足专业角度分析利弊,法官梳理案情、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按照协议,保险公司将于一个月内向穆女士支付理赔款12万元。


▲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没想到两个小时就把理赔谈下来了,我们之前协商很久都没解决,以为还要再花几个月去打官司呢。”杨先生感叹道。对于此次调解结果,他感到非常满意。

“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投保人往往急需救治,理赔金额不仅是单纯的数字,更承载着其生活的希望。多数保险理赔争议源于对条款理解与适用的认识差异,而驻院调解员能够运用专业知识为投保人和金融保险机构架起顺畅沟通、化解争议的桥梁。”承办法官表示,成渝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重庆)江津调解工作站驻院调解员,凭借专业的行业知识及丰富的从业经验,为化解相关纠纷、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提供了助力。

下一步,江津法院将持续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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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刘传颂

摄影:吴京烝

编辑:“法庭内外”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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