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首届法律博士专业学位培养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海淀校区举行。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卫列,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姜泽廷、校长马怀德出席。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代表,法律博士培养单位代表,实务部门代表和我校师生代表等参加活动。
胡卫列指出,开展法律博士专业学位教育,既是为了适应新时代新征程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对高层次法治人才的现实需求,也是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在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方面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就做好法律博士培养教育工作,他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二是牢牢把握法律博士高层次实用型法治人才的培养目标,不断提高教育培养的质量。三是不断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机制。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和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将积极会同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关注各培养单位的法律博士教育培养工作,加强调研指导,提供服务帮助,发挥好法学院校联系法治实践部门的桥梁纽带作用。
胡云腾指出,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的设立体现了中国法学教育的丰富发展,是中国法治人才培养的重大创新。法律博士作为高端人才,肩负着理论联系实际、推动法治进程的重要使命,法律博士教育应聚焦能力型、服务型的高端法治人才培养,与法学博士形成差异化定位。他强调,法律博士培养工作应加强对法学理论功底和执法能力的提升,不断拓宽国际化视野,在课程设置、培养体系、教学方法、师资队伍上不断创新,实现个性化培养,探索考核方式多元化,确保人才培养与司法实践需求紧密对接。他希望,法律博士教育能突出专业深度与国际化特色,为司法机关、律所及跨国机构输送兼具理论功底与实务能力的高端人才,真正实现法律博士在实务领域的竞争优势。
姜泽廷指出,法大始终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法大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探索打造以实践为导向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法律学院的转型升级、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的设置,着力破解了传统培养体系存在的“学术型”与“职业型”错位难题,探索了一条从“学术主导”向“学术—职业双轮驱动”的法学教育转型之路,是我校法学教育改革迈出的关键步伐。他要求,法律学院要紧紧围绕学校“三大重点任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铸魂育人,筑牢法治人才培养的思想根基;完善复合知识体系固本强基,构建高素质法治人才成长新模式;助力实战实务能力有效提升,成为服务法治中国建设的人才培养基地。
会上,姜泽廷、马怀德共同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揭牌。青海致琨律师事务所、杭州中享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向学校进行捐赠。
首届法律博士专业学位培养研讨会上,围绕“法律博士专业学位教育高质量发展与中国特色法律人才培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马怀德,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林维,西北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范九利,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罗培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陈实代表副校长覃红,辽宁大学副校长兼法学院院长闫海,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常安等领导和嘉宾分别作主旨报告。在随后举办的两个平行分论坛上,与会专家、学者分别围绕“法律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定位、培养目标与特色化培养路径”“法治中国建设背景下法律博士专业学位培养模式”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
据悉,2024年年底,为了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推动法律专业学位教育向更高水平发展,我校将法律硕士学院更名为法律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是迄今为止全国唯一以培养法律专业学位人才为目标的专门学院。学院采取双导师制、国际化培养,坚持实践导向,多措并举,培养具有中国特色的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型的高层次法治人才,引领了法律专业人才培育模式创新,形成了在全国具有引领性、示范性、可复制、可推广的法律专业学位教育“法大模式”。
法大微信【第20250321期】
内容来源:新闻中心
文字:李依纯 张雨生 鞠阿木
摄影:卢云开
排版:张瑶瑶
责任编辑:谢翔宇
审核:米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