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南南在工作中发现
今日头条平台上
发布了一则标题为
“中学食堂用淋巴肉做包子
学生集体食物中毒”的信息
(△网络中传播的谣言文章△)
一石激起千层浪
这则消息引起了网友高度关注
大家议论纷纷、信以为真
网传是否属实?
事情的真相究竟是怎样?
南南立即联系
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进行核实
证实这是一条如假包换的谣言信息
在高坪区分局全面查清事实的基础上
今天,南南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这条谣言信息“出笼”的始末……
2025年3月18日
南充市辖区某学校
向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报案称
有人在网络平台造谣
该校食堂用淋巴肉做包子
导致学生集体食物中毒
接警后,高坪区分局高度重视
立即组织网安大队
龙门派出所等部门警力全面开展调查
证实该校未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
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
发帖人林某某系福建省宁德市人
随后民警前往福建对林某某开展调查
经公安机关调查
这是一起网民为自己的自媒体账号
博眼球蹭流量涨粉
而利用AI制造传播谣言的典型案例
3月20日
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在微信公众号平台
发布事件调查情况
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点击查看警方情况通报)
调查结果
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此信息为虚假信息。经查,2025年3月17日,林某某(男,35岁,福建人)为博眼球涨粉,利用腾讯元宝等AI软件通过输入指令制作文案,合成“学生集体食物中毒”的信息并发布到今日头条等个人社交账号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林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希望广大网民朋友
切勿为了贪图流量和关注
滥用AI工具制作传播谣言信息
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
编 辑:江贞蓓
审 核:刘 柳
审 定:张文敏
来 源: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