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意见》提出,要分类有序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改,结合产业发展实际、作物生长周期等设置必要的过渡期。
这虽然仅是短短的一句话,但是在当前加强耕地保护、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方面却非常重要,对防止一些地方在耕地图斑整改中简单化、”一刀切“,不顾农民利益的行为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分类有序,就是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不能简单地砍树拨苗、填坑平塘,要结合产业发展、作物生长周期等设置必要的过渡期,在政策制定、提出要求时,不能一概而论,简单地定指标、下任务,防止地方为完成任务,不顾实际地采取整改措施。
2020年11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提出要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因此,防止耕地“非粮化”,初衷是为了保障粮食安全,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端在自己手里。
听到这里,很多朋友提出疑问,现在谁还愁吃啦,哪有粮食安全问题,是不是有点杞人忧天呀!
从个人的角度,从短期的角度,可能现在吃饭不是。但是,不管对任何人,能吃饱饭都永远是最大的、最基本的问题。我们现在不愁吃,是因为我们还通过贸易进口粮食解决我们粮食短缺问题。通过贸易进口粮食,首先其他国家要卖给我们,同时还要保证贸易通畅。说白了把粮食安全寄托于农产品贸易,我们的饭碗就没端稳,对方给你掀桌子,掐断你的农产品贸易,到时候你的粮仓就空了。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有很多国家就宣布不再出口粮食。当今世界局势复杂,谁能保证未来没有战争、没有疫情。一旦爆发了战争、全球疫情,那我们还指望国际农产品贸易来解决粮食问题?
正是基于长远考虑、战略考虑,为了保障粮食安全,我们国家定下了防止了耕地“非粮化”政策。防止耕地上面长期种植非粮作物,耕地的土壤、肥力被后导致无法种植粮食。
一句话,公众感觉不到粮食短缺的时候,是无法体会到能长出粮食的耕地是多么的珍贵。
老百姓为啥不理解耕地”非粮化”整改
对耕地”非粮化“政策的执行,实践中一些老百姓并不理解。不理解有以下原因。
1.个人的现实需求与国家粮食安全利益有冲突
个人的现实需求是啥?是住房成本、教育成本、医疗成本、育儿成本、养老成本,日常生活消费成本的高昂。一句话,在吃饭不成问题的前提下,要有钱花,钱越多越好。
耕地上种植粮食,能赚多少钱?能满足家庭住房、教育、医疗、养老、日常消费的开支吗?如果耕地上种粮,耕地是保护了,粮食安全也有了,房贷、学费、医疗费等支出怎么办?种粮收益能保障这些开支吗?保障不了的话,怎么办?
2.在耕地上合法种植的“非粮作物”如何处理
2020年出了防止耕地“非粮化”政策,那农户2010年承包集体耕地中种植了果树,集体也同意,也缴纳了承包费了,这10年期间辛苦的育苗、施肥,除虫、浇水。好不容易结果,要收获了,现在出“耕地非粮化政策”,那10年辛苦的付出怎么办?承包费流转费可以退吗?这10年辛苦付出有补偿吗?
这些情况,都是普遍存在的客观现象,这些善后工作处理不好,强行推动“耕地非粮化”整改,老百姓能理解吗?
3.当地产业发展客观实际情况
每个地方,有自己农业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例如海南的槟榔。海南的槟榔种植业由来已久,他们祖祖辈辈就靠种植槟榔谋生,所以你要推倒们谋生的槟榔来完成耕地保护任务,确实难以接受。不顾产业实际,强行推行耕地“非粮化”,农民的生计怎么保障?
综上所述,国家有粮食安全战略需要,老百姓有收入保障的现实需求。所以耕地“非粮化”整改,一定不能“一刀切”,简单粗暴处理。
就如中央明确:分类有序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改,结合产业发展实际、作物生长周期等设置必要的过渡期。
关键词1:分类有序,就要求地方政府理清哪些是2020年政策出来之前的“非粮化”,哪些是政策出来之后的“非粮化”,这两种“非粮化”性质是不同。当然还有其他方面分类,如占永久基本农田和占一般耕地情况,合法占地和非法占地,这里具体情况就不多说了。在整治过程中,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要有序进行,不能要求一下就整改到位。
关键词2:设置必要的过渡期,这个关键词很重要了,明确了要结合产业发展实际、作物生长周期等设置必要的过渡期,这个必要过渡期,就给地方耕地“非粮化”整改留足了时间,不能机械地去推动耕地“非粮化”整改,从而确保在政策执行过程尊重当地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农作物生长周期,科学处理耕地“非粮化”问题。比如,处于盛果期的果树,就不能要求立即拨走,要留出过渡时间。
我相信,未来在推动耕地“非粮化”整改工作,政策会充分兼顾老百姓的切身需求。对政策制定者而言,要根据中央的要求,细化落实措施,特别是如何分类、如何设置过渡期以保护群众利益方面,要有详细的规定,防止基层机械执行整改要求损害群众利益。对群众而言,要充分理解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考虑,自觉主动遵守耕地不能“非粮化”的政策。
来源:自然资源法律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