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代花都区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广大女同胞既是见证者,也是建设者。她们紧跟时代步伐,投身全区各战线各行业,用踏实的工作作风、无私的奉献精神、卓越的工作成效,充分体现了“女子也有凌云志”的担当、赢得了“巾帼何曾输须眉”的地位,更书写了“妇女能顶半边天,管教山河换新颜”的壮丽篇章!
在第115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花都区融媒体中心特别推出《巾帼展芳华 致敬“她”力量》系列报道,通过展现这些优秀女性的豪情和努力、干事创业的激情与担当,激励更多女性同胞勇敢追寻梦想,在广阔的天地中尽情绽放属于自己的芳华!
《巾帼展芳华 致敬“她”力量》
系列报道之八:
陈佩勤:“花好月圆”守护万家灯火
全国法院首份《指定临时监护人告知书》,广东法院首份《探望权自动履行承诺书》、《民法典》“必留份”继承制度实施后“广州第一案”、广州法院首份《家庭教育建议书》……这些具有代表性的家事矛盾纠纷案件全部出自花都区人民法院花山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陈佩勤之手。
专注热爱,精耕家事审判
2011年7月,陈佩勤进入花都区人民法院,先后在民三庭、狮岭法庭、花山法庭工作。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铺开家事审判改革工作。花都区人民法院确定花山人民法庭集中管辖全区家事案件,陈佩勤勇挑重任,主动承担花都法院家事审判专业化改革任务,负责起草花都法院《家事调解工作指引》、《家事调解工作须知》等家事审判规范性文件,带头设立花都法院家事调查、离婚财产申报等制度,构建花都法院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针对未成年人突发家庭变故、无家可归的情况,陈佩勤发出全国法院首份《指定临时监护人告知书》,指定村委会担任无家可归的未成年人的临时监护人,协调村居、民政、司法等单位,共同为未成年人提供了临时生活照料。通过书面告知临时监护人职责与使命,说明不履职尽责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真正让临时监护人感受到光荣与责任同在,让被监护人感受到“爱并未走远”,推动形成“双向奔赴”、良性互动的监护关系,有效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该案入选广东法院2023年度十大民事案例、广东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
用心用情,守护万家灯火
“家事无小事,家和万事兴。家事案件不仅讲法律,更要讲温情。”陈佩勤善于研究总结审判规律,探索总结家事调解经验,五次被评为“调解能手”,妥善化解了辖区诸多复杂的家事纠纷。多来年,陈佩勤成功调解各类家事案件合计1170件,其带领的花都法院家事审判团队案件调解率居广州法院首位。
2022年,在对一起调解离婚案件的电话回访中,当事人张大姐倾诉前公婆阻挠她探望儿子,儿子现在不愿意上学、性格也变了,请求法院帮助。陈佩勤立即联合家事调解员、心理疏导员以及社工上门进行回访帮扶。当天,小男孩看到母亲时,惊喜中带着委屈,眼泪一直在眼眶打转。孩子告诉陈佩勤:“法官,我很想我的妈妈,我希望她多点来看我,我一定会好好学习的。”陈佩勤当即严肃告诫孩子父母,即便离异,也务必要配合维系好亲子感情。同时,向两人发出了广州首份《家庭教育建议书》,督促两人妥善教育孩子,并指定社工长期跟进孩子的成长情况。慢慢地,孩子愿意上学、成绩回升,性格也重新开朗了。
至今,陈佩勤审结涉及家事的民事案件超过1800件,全部妥善处理,受到了行内专家的高度肯定以及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春风化雨,培育文明家风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陈佩勤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培育文明乡风、家风,助力乡村振兴。她提炼整合家事调查、心理疏导、案后回访等11个家事审判机制,融合创设“花好月圆”花系列家事审判品牌,创新家事审判工作模式,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大格局,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七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花山法庭联合辖区公安、民政、司法等六个部门成立“反家暴”一站式工作小组,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联合检察机关创设“支持起诉+多元解纷”赡养纠纷化解机制,前端化解多起乡村留守老人赡养纠纷;在巴拿马侨眷集聚的花都南村村设立“花侨汇·家事解纷驿站”,让文明乡风如化雨春风般漂洋过海;联合民政部门在婚姻登记处设立“山茶花工作室”,合力开展婚姻调解工作。
10多年来,陈佩勤承办民事案件超过3000件,无一错案。先后荣获个人三等功2次、个人嘉奖6次、调解能手5次。2023年,当选广东法院英模。
陈佩勤表示,下一步将更好地发挥“花好月圆”家事审判品牌作用,妥善化解家事纠纷,尤其要加大家事巡回审判工作,多选取一些典型案件到村居进行“以案说法”,向广大群众,尤其是老年人、妇女、儿童普及法律知识,只有群众知法懂法用法,相应的案件纠纷就会大大减少。
“花好月圆”是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对家庭生活的美好向往,也是陈佩勤对家事矛盾纠纷进行圆满处理的不懈追求。
来源:花都区融媒体中心
图文:李朝晖、武楠
编辑:杨烁
复核:王淼 吴敏娜
校对:贾愚 彭天阳
审核:邓必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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