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信网 责编:赵晓珊 2025-03-20 15:11:07

信网3月20日讯 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青岛惠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物业服务人挪用、侵占共有部分经营收益以及代管的其他共有资金,被青岛市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

2025年3月17日,青岛惠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城阳区夏庄街道英格堡小区挪用共有部分经营收益以及代管的其他共有资金1499.21元。依据《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项“物业服务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侵占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等共有资金;”《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物业主管部门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挪用、侵占共有部分经营收益以及代管的其他共有资金的,依法追回,给予警告,并处被挪用或者侵占资金金额两倍的罚款;”青岛市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青岛惠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以警告并罚款2998.42元。(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赵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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