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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国际市场动态
轨道交通走出去挑战
中国中车的上诉在法律程序上部分成功,罗马尼亚的排除决定被判定无效。但从实质结果来看,中国中车未能获得参与公共采购的平等待遇权利。本案凸显了欧盟在公共采购领域对第三国企业的限制,以及中国企业在欧盟市场面临的挑战。
3月13日,欧盟法院第四法庭就中国中车旗下青岛四方与罗马尼亚Astra Vagoane Călători SA联合体诉罗马尼亚铁路改革局(ARF)及阿尔斯通Ferroviaria 一案作出裁决。本案涉及中国中车联合体被排除在罗马尼亚一项电动列车及维护服务的公共采购程序之外。
2020年4月,罗马尼亚铁路改革局启动了一项采购20列城际电动车组及其维护服务的公开招标。2021年4月,中国中车与罗马尼亚Astra Vagoane Călători组成的联合体提交了投标。然而经投诉,2021年11月,罗马尼亚当局以中国中车为“第三国经济运营商”为由,将其排除在招标程序之外,并将合同授予阿尔斯通Ferroviaria。
中国中车联合体认为,罗马尼亚当局依据2021年4月生效的《政府紧急命令第25/2021号》将其排除,违反了欧盟法律中的合法期望保护原则、法律确定性原则以及平等待遇原则。该命令修改了“经济运营商”的定义,限制未与欧盟签订互惠协议的第三国企业参与公共采购。
欧盟法院裁定,根据《欧盟运作条约》(TFEU)第3(1)(e)条,欧盟在共同商业政策领域拥有专属权限。在欧盟未通过相关立法的情况下,成员国无权单方面制定排除第三国经济运营商参与公共采购的法律。因此,罗马尼亚的《政府紧急命令第25/2021号》无效。
然而,法院同时指出,中国中车作为未与欧盟签订互惠协议的第三国企业,无权依据欧盟公共采购指令(2014/24/EU)要求平等待遇。这意味着,尽管罗马尼亚的法律被判定无效,中国中车仍无法直接依据欧盟法律主张其权利。最终能否参与罗马尼亚招标,取决于采购机构的个案判断,而非自动获得资格。
阿尔斯通罗马尼亚动车组项目面临索赔
阿尔斯通罗马尼亚项目首列Coradia Stream电动车组因技术问题在罗马尼亚运营遇挫
去年11月,阿尔斯通(Alstom)罗马尼亚项目首列Coradia Stream电力动车组在布加勒斯特至布拉索夫线路上投入运营,然而列车在首发次日因车载系统故障被迫暂停服务。车载系统故障导致列车无法稳定运行,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列车每日仅能运行一趟,随后需返回车辆段进行故障排查。
此外,阿尔斯通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付列车,进一步加剧了问题。根据合同,罗马尼亚原定于2024年2月前接收12列新列车。然而,目前仅交付了3列,其余列车均出现延迟。制造商近期同意将全部列车的交付时间推迟至2025年底。
罗马尼亚铁路运营商CFR估计,因交付延迟和技术故障造成的损失已达600万欧元,并计划通过法律途径追偿。 CFR认为,阿尔斯通的违约行为已对其运营造成重大财务影响。
素材来源:综合自欧盟及外文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