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1日,我省召开持续深化清廉云南建设暨全省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大会。
坚持警示教育在先、纪法提醒在前,自2023年起,这已是省委第三次在春节假期后召开此类会议,部署持续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
2021年3月,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开展“清廉云南”建设活动的通知》,对继续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作出部署。同年11月,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清廉云南”的任务,并明确要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目标。
“建设清廉云南”,是我省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战略部署,是我省聚焦云南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省域性特征,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实践载体。
不断增强全省各级党组织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的自觉性;坚持清廉建设为民做到有形有感有效;以清廉之治赋能省域治理,提升清廉云南建设对政治生态、发展生态的塑造力……5年来,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我省一年接着一年抓,清廉云南建设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全面从严治党的广度在拓展、深度在加强、层级在延伸,产生了多方面的积极变化,巩固了发展反腐惠民互促共进的“云南现象”。
从2021年的“清廉单元”建设,到2022年的“七个专项行动”,到2023年部署实施“十大行动”,到2024年、2025年的纵深推进、持续深化“十大行动”,我省坚持化“大战略”为“小切口”,将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宏大命题细化成10个具有牵引性、撬动性的抓手,把工作的着力点从正风肃纪反腐拓展到全面从严治党,思路不断完善,实践不断创新。
2021年3月印发的《通知》明晰了机关、企业、村(居)、学校、医院5个“清廉单元”建设路径;2022年11月召开的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在部署实施“3815”战略发展目标时,专门对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作出安排……自启动伊始,我省即深刻把握全省党的建设新要求和全省现代化建设新部署,把清廉建设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统筹谋划、周密部署、大力推进,以清廉之治赋能省域治理。
云南自然生态山清水秀,政治生态也要山清水秀。着眼云南政治生态“全景图”,我省坚持横向上把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发改、财政等部门力量整合到一个体系,纵向上构建起党委主抓、纪委监督、部门落实、各方参与的责任共同体,全省上下“一盘棋”,统筹推进清廉建设与行业现代化治理深度融合,统筹推动正风肃纪反腐与发展惠民互促共进,全域一体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全面起势成势。
省委以上率下——
省委带头履行主体责任,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对清廉云南建设开展专项巡视;印发年度工作要点;省委常委会听取州(市)和省直部门党组织书记述责述廉汇报抓清廉云南建设情况;年度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全面聚焦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
强化监督检查——
省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参谋本部”“监督推动本部”职能作用,强化统筹调度、监督推动、示范引领,深化运用“室组”“组组”“室组地”等协调联动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开展“一线监督在行动”、季度主题监督、“点题”整治、召开推进会、对账会商等,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清廉云南建设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抓纲带目推进——
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牵头部门认真落实牵头责任,督促指导本系统、本行业抓好工作落实,递进式细化工作措施,形成部门带动系统的“动车组”效应。
全方位厚植——
各配合部门围绕清廉云南建设目标和“十大行动”要求,在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工作的同时,做好清廉单元建设的融合结合,形成各自有抓手、有特点、有质效的清廉行动,推动清廉建设覆盖到各行各业。
颗粒度落实——
各州(市)党委和省级部门党组(党委)结合区域和部门实际,及时研究部署、明确细化措施、定期统筹调度,抓实系统治理、行业治理、地域治理。
一锤接着一锤敲、一棒接着一棒跑,由“量变”引发“质变”,清廉云南建设基石不断夯实。
5年来,我省坚持全省上下“一盘棋”,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全方位全领域深化,通过集中集成集束推进“十大行动”,并逐年迭代,结合实际细化分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把监督治理融入省域治理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通过清廉单元建设把勤廉并重的因子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形成以点带面、全域共进的良好态势,全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更加巩固,干事创业的发展生态更有活力,“清廉”成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的鲜明底色。
云报全媒体记者谢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