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陈归辞 上海报道

3月19日,据国家邮政局网站,韵达快递部分加盟企业对协议客户安全管理存在重大漏洞,导致涉诈骗宣传品进入寄递渠道,造成受害人重大财产损失。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对其加盟商管理缺位,负有未按规定实行安全保障统一管理责任,国家邮政局依法对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业内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3月14日央视《焦点访谈》播出《快递中奖?诈骗中招》,曝光“快递中奖”诈骗骗局。节目里,记者随机挑选并追踪调查的三个涉诈骗快递包裹中,出现韵达快递包裹的镜头。

在《焦点访谈》的这则调查节目中,记者通过真实案例揭露“快递中奖”诈骗骗局。2024年夏天,湖南湘潭的何女士(化名)没有网购却收到一个含二维码刮刮卡的快递,扫码中奖领取免费水果后,按照对方提示一步步在网上下载安装了一个所谓“能赚钱”的手机APP,落入刷单圈套,最后被骗十多万元。

《焦点访谈》记者追踪涉诈骗快递包裹来源,随机挑选了三个从西安发往湖南湘潭的快递,发现几个包裹虽显示由西安未央区的几个发货站点发出,实际是却并非如此,快递单上揽件人也非站点揽收员。

经《焦点访谈》调查这是刘某团伙所为。刘某通过境外聊天软件从上线“迪拜老朱”(网名)处获取收件人信息。刘某接单以后,通过在西安从事快递行业多年的陈某和赵某,以每单1.25到2.25元不等的价格大批量从不同快递公司批量购买快递单号,由赵某批量打印单号,送到指定地点后,刘某再另外雇人打包发货。

节目显示,据公安机关侦查掌握的数据,2024年5月至9月,这个团伙至少发送了90万个带有诈骗信息快递。根据警方初步统计,在刘某等人的犯罪团伙发出去的快递中,其中一款包含诈骗信息的二维码卡片,在全国范围内就引发诈骗案件200多起。据了解,在全国各地,像刘某这种帮助诈骗团伙发快递引流的犯罪团伙还有很多。

对于各方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包丁裕睿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

就刑事责任而言,负责寄送快递的刘某,在西安经营的快递站点赵某和陈某等人,是这类复杂的诈骗案件中的一个环节,虽然“仅仅充当的是发送快递引流的作用”,但是仍可能就诈骗罪构成《刑法》第25条的共同犯罪,只不过属于从犯;刘某的境外上线,不仅是诈骗罪共同犯罪的主犯,也很可能构成《刑法》第26条所称的犯罪组织。除了诈骗罪之外,刘某、赵某、陈某等人,以及境外犯罪团伙,还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具体可能构成何种犯罪、是否构成犯罪,都需要更详细的事实。

就韵达公司而言,如果公司管理人员明知员工利用漏洞作案却纵容、包庇,甚至协助实施犯罪,可能涉嫌刑法中的“单位犯罪”。但是就既有报道看,韵达公司及其分公司的管理人员并不存在明知犯罪事实仍默许的事实。

就行政责任而言,快递加盟公司在泄露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未建立客户信息及运单管理机制、未落实收寄验视和实名收寄等问题上,均违反了《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法律、行政法规也都规定了相应罚则,最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韵达上海总公司需要承担的行政责任在于:第一,加盟公司的上述问题,可能反映出韵达总公司也有违反上述法律的可能,如果确实存在上述问题的,也应承担上述法律规定的责任。第二,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总部快递企业对使用其商标、字号、快递运单及其配套的信息系统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履行统一管理责任,包括在安全保障方面实施统一管理,若未按规定实行,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就民事责任而言,快递加盟站点内部管理是否存在漏洞、是否尽到了合理的监督义务,以及受害人的损失是否因快递公司未尽职责而直接发生,决定了其是否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快递工作人员参与违法活动,并不意味着快递加盟站点一定会承担责任,因为快递工作人员的行为未必能被认定为是单位行为。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明确,只有工作人员的犯罪是在执行工作任务中实施的行为,人民法院才能依照该规定认定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审判实践中,法院可以根据行为的内容、时间、地点、场合、行为之名义、行为的受益人以及是否与用人单位的意志有关等因素,综合认定工作人员是否在执行工作任务中实施违法行为。本案中,快递工作人员参与违法活动,可能难以评价为“执行工作任务中实施的行为”。

第二,“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就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一)答记者问”中,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指出,工作人员的犯罪行为虽不是在执行工作任务中实施,但用人单位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人民法院应根据用人单位的过错程度和原因力大小,依照《民法典》第1165条的规定认定用人单位的民事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8条第2款规定,用户可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因信息泄露或诈骗导致的损失。但该条并未规定责任范围,责任范围仍应根据用人单位的过错程度和原因力大小,依照《民法典》第1165条的规定认定。

换言之,快递公司赔偿的范围应当与其过错程度相适应,即快递加盟公司只承担其过错程度和因果范围内的损失。由于快递加盟公司与总公司是不同的实体,总公司很难作为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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