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唐子晴

近日,网友华先生在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问政四川反映,在给宝宝上户口时,因孩子姓名原因,没有成功办理出生登记入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记者联系为华先生办理上户手续的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荷花池派出所,原来华先生未能成功办理入户手续的原因是,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姓名与入户时提供的姓名不一致。华先生表示,因着急为宝宝办理新生儿医保,先给孩子起了一个名字,后家人商量后决定用另一个名字。

据介绍,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印发的相关通知规定:出生入户应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

此外,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第六节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为婴儿办理出生登记。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申报出生登记时欲变更婴儿姓名的,应在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婴儿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登记为曾用名。

也就是说,按照现行规定,家长办理新生儿入户时,要按照《出生医学证明》上记载的姓名进行登记,如果出现和华先生一样的情况,需要再提供相关材料申请为婴儿变更姓名,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名字将作为曾用名记录在户口本上。

据介绍,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法定医学证明,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也是“人生第一证”,不仅是新生儿身份的证明,也是各种法律事务和行政手续的必需文件。

民警提示,出生医学证明一旦签发,所载信息(包括新生儿姓名)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家长们应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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